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对2024年3月全区认定的非正常户情况(具体名单附后)予以公告。
2024年3月非正常户(企业类).xlsx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钢城区税务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