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凡人税事”主题征文活动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24-04-08 来源:菏泽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为深入开展以“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为主题的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宣传好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定陶区税务局、菏泽市定陶区作家协会联合开展“凡人税事”主题征文活动。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讲述身边税收故事,畅谈税收改革发展的感受,反映经济社会的重大变化及成效。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凡人税事”为主题,引导全社会树立税收法治观念,增强社会公众依法纳税意识。可以结合所见所闻、所学所思,分享与税收有关的独特经历和体会感受;可以通过查阅税收历史资料,讲述国家税收变化发展历程;可以通过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讲述税收对人民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也可围绕亲身经历或身边发生的税收故事,讲述对税收的感受与体会。

二、征文内容及体裁

征文要求主题突出、内容鲜明、情感真挚,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文章应为原创,严禁抄袭、套改;征文体裁不限(纪实、诗歌、散文、小说等);诗歌作品不少于10行,其他文字作品800字—3000字。

三、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四、征文对象

全市文学爱好者。

五、评奖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和菏泽市定陶区作家协会共同组成专家评委会,由专家评委会对收到稿件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布。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

七、投稿需知

(一)电子稿(word文档格式)请发至电子邮箱hzfrsszw@163.com,标题注明“征文来稿”。

(二)稿件请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地址、联系方式(手机号或固定电话)。获奖结果公布后,因作者提供的信息或联系方式有误,无法联系到作者本人,后果由参赛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参与活动作者必须确保作品为原创,投稿即视为授予活动组织方相关版权,获奖作品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后续汇编或出版活动方不再向作者支付稿酬,所有投稿的作者将被视为已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上规定。

(四)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五)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定陶区税务局 

菏泽市定陶区作家协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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