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枣庄美佳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400MA3TA5UP2T):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公司2021年3月-2021年3月期间出口应征税货物存在未申报,据此我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依法对你进行催报处理。因电话无法联系、收件地址不详等原因,《税务事项通知书》在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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