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滕州税务:精确执法助力税收治理现代化再升级

发布日期:2024-04-17 来源:枣庄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作为一家在滕州‘土生土长’发展壮大的企业,我们与税务部门‘并肩而行’多年,深刻体会到了税务部门执法方式的转变,可以说,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每次优化,我们既是见证者也是受益者。”山东海滕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办税人员姜国红感慨道。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聚焦“精确执法”,“精”益求“精”,创新优化执法方式,健全完善执法机制,着力构建新型税收执法体系,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税收现代化水平和税收治理效能。

普法宣传“声入人心”

“经过税务人员的详细讲解,我认识到了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重要性,对于公司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也有了进一步了解,学法、知法、懂法,我们公司未来发展更有保障了!”滕州合兴文化有限公司负责人秦守成说道。

税收普法宣传,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为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滕州市税务局“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多点发力打好税法宣传“组合拳”,确保税收法治宣传广覆盖、无死角。一方面,延伸线下宣传深度,组建税法宣传团队,以“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为契机,组织开展集中宣讲,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将“普法小课堂”开到企业、社区、校园、田间地头;另一方面,拓宽线上宣传广度,通过税企微信交流群、“纳税人学堂”直播课、“善税善说”微课堂等“云平台”,加强互动交流、在线答疑解惑。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资源优势,拍摄制作税收普法短视频,让法治宣传“绘声绘色”,进一步扩大普法辐射面,引导纳税人缴费人自觉守法,促进征纳互动更和谐,释法理清情更近,助力税收征管质效提档升级。

首违不罚“彰显温度”

“经核实,您公司本次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属于2024年度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符合‘首违不罚’的规定,可不予行政处罚。但是需要注意,逾期申报类‘首违不罚’仅适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在责令期限内改正,未造成不可挽回的税费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形。请您以后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听到税务人员的答复后,滕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郭先生长舒一口气,连连保证以后一定会按期申报。

滕州市税务局不断强化“包容审慎”执法理念,以规范执法为前提,大力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加快推进“枫桥经验”在税收执法领域的实践运用,当好纳税人缴费人的“倾听者”“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刚柔并济处理涉税事项,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落实“首违不罚”政策,通过“事前培训辅导+事中跟踪答疑+事后备案核实”三步走,规范税收执法程序,逐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遵从度。

三项制度“阳光透明”

“税务人员携带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文字和音像记录,所有人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阳光’之下,而且,我们还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各类涉税事项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税务执法真是越来越公开、透明了!”山东大鑫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钟士科说道。

聚焦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滕州市税务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监督,采取“文字+音像”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留痕管理,提升执法规范性;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流程控制,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滕州市税务局将继续以“精确执法”为重要抓手,执法“温度与力度”并重,全面提升税收执法效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奋力谱写税收法治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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