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3月底全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欠税企业公告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济阳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