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巨野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7 来源:菏泽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3年,在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菏泽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巨野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巨野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以“法治税务”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坚持依法治税,着力构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法治体系,不断将税收法治优势转化为税收治理效能。现将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添动力

2023年,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集体领学、个人自学、“微课堂”“微讲堂”方式,自觉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使之成为引领新时代税收工作的理论灯塔和思想旗帜。一是学出了内心的“信仰”。全县税务人员更加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时刻做到坚持依法治税。二是悟出了深刻的“真知”。通过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实施法治税务建设规划统一起来,提高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重大税收问题的能力水平。三是干出了精彩的“亮点”。发扬“敢为人先”精神,主动创新,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以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为重点,宣传培训求实效

实施减税降费是2023年新的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巨野县税务局积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宣传辅导力度,召开培训会议7次,发放减税降费明白纸500余份,加强业务人员对新的税费政策的学习,确保相关业务人员吃透文件精神、熟知文件规定。充分借助微信、钉钉、QQ等信息通讯工具开展政策宣传辅导20余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财务人员开展重点宣传,确保政策辅导到位。强化部门协同,以项目联系、联席会议、通报报告、明确责任四项制度为工作指引,强化部门横向联系,协同发力。强化人员配置,将税政部门、收核部门和税源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减税降费联合工作小组。联合工作组各部门人员进行集中办公,配套定制专项服务措施,设置减税降费绿色通道,为纳税人提供“加速度”服务。

(三)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履职保发展

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政策叠加等新形势新挑战,巨野县税务局定期召开税收形势分析会,强化收入分析和预测。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收监控和跟踪管理,做实、做细税源监管,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全年工作中,在不折不扣依法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努力完成组织收入任务,为地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一是组织收入原则有效落实。按照依法征收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科学落实税收计划,认真开展税收收入预测和分析,突出收入重点,抓好收入调度,统筹考虑经济运行、政策调整、强化征管等,确保收入精准施策,保障收入基本盘稳定,获得县委、县政府充分肯定。二是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主动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及时与人大、政协、纪委、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兑现到位,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做到应享尽享,把好事办好。三是深化新型税收监管体系。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领导机制和风险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实现税源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重点行业管理团队,确保主体税源稳定;优化“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的管理机制,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形成整体合力。

(四)以落实《办法》为抓手,法治建设提质量

2023年以来,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明晰审查内容与程序。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涉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件审核,确保国家大政方针在税收执法的源头落实。一是持续深化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严格标准、严格管理,不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做好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对无需出台后续管理办法的项目,加强跟踪管理。二是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把合法性审查、清理、备案三个环节,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积极对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和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同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主动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前提下,科学界定执法人员责任,尽职免责,失职问责。

(五)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为突破口,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科学民主决策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主要是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坚决杜绝随意决策、任意决策。二是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依规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讨论。三是实行决策责任追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全面推进“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各类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执法程序和手段,规范行政裁量权,不断提升税务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总体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统一执法标准,固化执法流程,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随意性,以“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为目标,着力打造多维度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力求形成全县税务系统全面依法治税的法治生态,为各项税收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保障。2023年接受法律性咨询20余次,有力支持了基层分局执法工作。二是落实“首违不罚”及裁量基准制度。深入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适用“首违不罚”制度,打造“免罚+教育”的柔性执法新模式,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强对一线税收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按照2022年10月施行的《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最新要求,确保裁量结果合法合理、公正公开。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遵循依法依规、权责清晰、规范透明、智能高效的原则,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制机制,有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水平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巨野县税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局关于防范和处置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制定了《巨野县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依法、及时、妥善、有效应对处置涉税案件,成立涉税案件会商研判小组和相关工作专班,着力打造专业化、高素质的快速反应力量。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不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税收矛盾,建立健全纳税人利益表达、沟通协商机制,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一是完善纳税服务投诉机制。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投诉部门和专职人员,从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理顺投诉处理流程入手,建立广泛的投诉受理渠道,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包括“受理、承办、转办、督办、反馈、分析和持续改进”一整套流程的纳税服务投诉机制;成立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设立举报箱、征询意见簿,保障纳税人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畅通无阻;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工作制度、简化办税流程、拓展服务方式,提高纳税服务质量,防范纳税服务投诉发生。二是推动行政复议应诉专业化建设。严格执行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进一步增强税务行政复议应诉的专业性、规范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保障,建立专门的行政复议审理室、行政诉讼模拟室,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开展“场景式”演练。三是做好纳税服务信访工作。精准处理涉税群体来信来访,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和督查督办相关问题,及时调查研究,掌握涉税诉求和风险隐患变化情况,完善信访突发事项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协调处置能力。四是建设“枫桥式”税务所。按照山东省税务局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建设任务验收方案的要求,我们第一批选取柳林税务分局为试点,探索建设“枫桥式”税务。柳林税务分局发扬扎根边远、默默无闻的“红柳”精神,创新实施“六小支部工作法”,从“做好一件小事”入手,着眼防范排查化解纳税人缴费人的“小矛盾、小纠纷”,着力推动税收营商环境的“大改变”,获得李宁局长的批示;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要义,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着力打造“税柳枫桥”调解品牌,获得巨野县县委书记冯艳丽的批示。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监督机制是法治税务建设的保障,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按时向县委县政府、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一是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税务机关的执法监督,畅通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渠道,持续开展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认真履行税收执法督察职责,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扎实推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开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对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整改建制;强化执法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力求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执法过错,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三是强化风险源头管理。打造“全面覆盖、全链防控、全员有责”的内部风险控制管理体系,依托内控监督平台,根据税收执法风险和税务行政管理风险点提示,时时做好风险监控,做到风险源头监控、问题及时化解;开展风险防控检查,加强风险防控的闭环管理;加强同主责部门的沟通,明确主责部门的工作要点和风险点,做到点面结合,部门联动,确保发挥内控监督平台最大效用。2023年多次接受内外部监督检查,均未发现系统性风险问题。四是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流程、标准和时限,明确公开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有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落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机制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等配套工作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梳理,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和期限通过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发布公示事项。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坚持从加强领导、抓好队伍、完善制度入手,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营造人人讲法治、尊法治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突出“领导抓”,加强领导小组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和督促落实;实行全面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推进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专项性的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二是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突出“项目化”思维,进行依法行政工作筹划和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项目,按照“立项、分解、流转、督办、考评”五环节实施工作“项目化”管理。三是细化考核工作。突出“指挥棒”作用,按照部门职责设置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明晰部门责任,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导、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账,增强各单位工作主动性,形成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2023年,全县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建设充分展现了服务大局、保障改革的重要作用,交出了成绩显著的答卷。但是对照新发展格局要求、对表法治税务建设任务、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期望,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的运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的开创性、先进性还需进一步挖掘,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快。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对于依法行政水平的高要求与高素质、综合性税务法治专业人才的稀缺以及干部法治运用能力的提升速度之间的不平衡造成的。

三、2024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的主要考虑和意见建议

2024年,全县税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实的举措,积极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全面落实中央及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开创巨野税收事业新局面。

(一)强党建重引领,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迈上新台阶

要坚决落实党对税收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要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法治税务总目标,推动全县税务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中创先争优,发动广大党员冲锋在法治税务建设最前线,引导各方资源向法治税务聚集、引导全局力量向法治税务聚合,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谋实事求实效,推动法治税务建设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

今后的工作,要着眼于“融”,坚持法治税务建设和税收具体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切实将法治税务建设贯穿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结合税制改革新要求,适应税源结构新变化,把握税收管理新趋势,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职责划分,进一步优化岗责体系,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注重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扎实开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持续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严规范谋善治,推动税务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推行关键节点的管控,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持续跟踪新业态发展动向,及时了解企业创新发展涉税诉求,提供更加精确精细涉税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奋力开启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税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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