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
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7 来源:滨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3年,在省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滨州市税务局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牢牢坚持依法治税,全市法治税务建设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积极为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税收法治建设

1.突出“关键少数”深入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第一议题”、专题会、局务会等方式,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市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持作学法表率。

2.健全学法机制常态学。制定印发《滨州市税务局机关日常学法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学法重点、具体措施、工作保障,将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2023年市局机关利用局务会开展会前学法4次。

3.丰富学习形式多元学。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税务人员必读书目,纳入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系统税收业务培训必修课,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辅导、组织开展专题研讨。针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应知应会税法等知识进行重点学习,线上线下参训5900余人次。结合第32个税收宣传月,积极开展税收法律宣传活动。举办2023年“宪法宣传周”专题新闻发布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守牢“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底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3+1”要求,建立组织收入调度与考核考评机制、税收统计报送机制、税收经济分析机制、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机制,强化措施促收入,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2.统筹推进税费政策落实。坚持把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建立政策集成中心,做优政策问需研究、精准对接响应和专项专办服务,依托税收大数据建立企业个性化标签,“一户式”归集适用政策,加速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全年落实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60.28亿元,在有效保障地方财力的基础上,为增强全市经济发展后劲注入“税动力”。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成立“税企直通工作室”,开展2期“税企直通·春风茶事”活动,与32家大企业“面对面”,快速响应诉求。联合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企业家协会面向中小微企业征集诉求,提速诉求响应典型做法得到李春田市长批示肯定。成立支持企业上市税务服务团队。主动对接“金种子”“银种子”企业,根据26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需求,逐一提供“一揽子”政策指引,高效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涉税事宜。开展“补链助企”专项行动,通过发票信息和税收大数据分析,帮助购销困难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匹配供销链。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在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非强制性执法、执法资格管理等重要法制工作。组织学习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文件和精神以及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法治政府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重要法律文件。

2.持续加强综合税政管理。做好地方文件会签会办工作,全年共处理地方涉税文件390余件。协调各业务科室梳理填报全省“稳中向好”高质量政策清单(一批、二批、三批、四批)、“1+8+1”工作、黄河流域发展工作落实措施及成效,梳理支持滨州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税费政策清单等。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对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核,对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不予核稿签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组织对所属各级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执法依据合法有效。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及广大税务干部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通过举办意见征集会、听证会、讨论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增强公众参与度,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2.建立健全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落实督办工作机制,对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集体研究决策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定期跟踪落实进度,确保重大决策高效落实落地。

3.落实落细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团队,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法制部门列席会议,确保在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重要作用。

4.加强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监督。市局党委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制度,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依法决策作为对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严格遵守决策程序制度。

五、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1.深入落实精确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做好税务执法信息公开、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开展“三项制度”专项评估工作,促进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对6项税务事项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2.持续推进精准监管。不断完善税务监管体系,夯实日常风险管理机制。一是优化税费征管流程。以3个县级局为试点,从人力资源、税费协同、流程再造方面创新探索,建立“税费协同智慧中心”集中办公实现征收管理提质增效。加强5C+5R税费征管质效过程管理,市局提级直考基层分局,全市综合评价、过程考核A级单位占比均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加强风险统筹管理。成立“智税中心”,组建“蓝矩阵”税收风险管理团队,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统筹会商工作机制。搭建“多税种关联模型”,建立大企业税收风险一体化管理协作机制,扎口统筹风险任务,集中应对重大风险。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印发《2023年度行业税收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选取6个大类15个具体行业制发行业监管税收模板,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对加油站、农产品、虚开发票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共应对风险任务185批次,入库税款2.67亿元。

3.强化部门执法协作。推进全市税务稽查一体化,加大重点行业检查力度,及时掌握涉税风险企业信息,切实强化案源分析,有力打击虚开骗税团伙,对走逃失联、重大风险等企业,做到早行动、早分析、早立案。2023年,查补入库税款及滞纳金6.05亿元,有效增强了税务稽查办案的威慑力,提升了执法效能。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聚焦安全、保密、信访、舆情等突发事件应对重点领域,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等运行机制,压实责任,细化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及时、合法、有效处理紧急情况。坚持以问题、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敏锐性,做好分析研判,不断提升在重大事件、重要节点大背景下抓细节或苗头性问题的能力。与地方信访、网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抓早抓小,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健全矛盾争议化解机制,拓宽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渠道

1.加强矛盾争议多元化解。立足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打造以“公职律师+三师人才+法律顾问”为主体的争议调解团队,成立10个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借鉴“枫式止争”模式,形成以涉税争议前置处理制度为支撑,以依法行政“三项制度”、权责清单、裁量基准等执法制度为保障,以非强制性执法、首违不罚等执法方式为主体的“枫桥式”矛盾争议化解机制,有效把问题解决在一线。

2.加强复议诉讼依法办理。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2023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复议案件2件,均已依法办理。开展纠纷事项事前预警,定期分析涉税矛盾纠纷成因和特点,提前做好纠纷应对准备,先后下发举报类案件、政府信息公开、个税争议风险等提示提醒12件。

3.加强重大案件规范审理。严格落实《山东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完善重案审理,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2023年,市局依法受理5件重大税务案件,严格规范案件审理,充分征求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方面进行全面审理,提出审理意见,确保审理质量和效果,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

八、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党委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市县两级党委先后召开11次会议专题研究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部署落实事项42项次。加强行政执法制约监督,严格按照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和《税务巡视巡察工作规范(4.0)》对推进精确执法工作情况开展巡察。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督导、个税督导、意见落实督导、数电票督导、出口退税督察等,防范重大执法风险。做好对相关县区局的专项审计和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做好“一案双查”。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监督执纪,围绕保密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以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事项,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有效化解了各类问题和廉政执法风险。

3.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畅通公开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窗口作用,2023年,滨州市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发布信息500余条。与滨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围绕第32个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先后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制作政策宣讲短视频、互动图文,不断创新信息发布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传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

九、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提升办税缴费效能。构建“智能应答+全程互动+送问办询评一体化”的征纳互动服务新模式。推出智能微厅、“智能办税一点通”帮办问办码上办等20余项创新举措,实现97.3%的税费事项网上可办,全市主要涉税业务“非接触式”占比达99.81%,持续保持全省第一。深化纳税服务热线“穿透式”分析结果运用,成立征纳互动中心,建立来电标签数据库,热线接通率(99.5%)、答复满意率(100%)全省第1。

2.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序扩围“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稳步推进“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改革,开展“优化税收征管流程”试点、税务总局“出口退税数据赋能”试点、“新电子税务局”试点,在改革创新中更好服务发展大局。

3.加强“互联网+监管”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有人管”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和《滨州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整合监管资源,推动构建系统联通、多级联动、规范高效、智能精准的“互联网+监管”体系。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统筹部署、推进、落实,有力提升党建和法治建设融合质量。深入贯彻“两办”意见关于“坚持依法治税”工作原则,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征管改革。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内容中,按照要求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情况进行报告。

2.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对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重大税务案件管理、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等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依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依法治税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3.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成立公职律师工作室,选配10名固定成员,统筹使用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联动职能科室、公职律师等多方力量,成立专家团队,通过“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团队”,有效化涉税疑难问题。2023年,公职律师工作室在法制审核、法律咨询、行政复议诉讼等重要法治工作中取得“高效规避风险、高效停纷止争、高效促进交流”的成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