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定陶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5 来源:菏泽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定陶区税务局在市局和定陶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紧密结合部门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建设法治型税务机关。现将2023年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定陶区税务局把依法治税作为法治建设核心,荣获全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为“法治税务”建设交出一份优异的答卷。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税务建设的着力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机制。一年来,执行“第一议题”制度44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3次,运用“三会一课”、班子述职述法、主题党日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促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掀起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热潮。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籍,完善会前学法制度,开展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全局上下形成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职责”

定陶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加强党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开展“每月一法”活动系统学法,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弘扬法治,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崇法守纪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充分利用“三会一课”、支部集中学习的机会,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内容,不断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采用案例教学、具体问题讨论分析等方式,提高对依法行政的理解。

(三)坚持“会前学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

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机构、人员变动,及时对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行动态调整,按季度召开了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统筹,解决依法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坚持“会前学法”机制,将集中学法作为局务会议“第一议题”,2023年先后集中学习12部法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格升级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将税费优惠政策变成支持企业发展的“真金白银”。

积极将税收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布局中考虑,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深挖税收数据“价值”,围绕全区重点行业、领域,撰写政策效应分析,为数据管税、以税咨政、服务大局提供数据支持。从税收视角分析经济运行情况,积极为党政领导决策积极建言献策,并得到地方政府相关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以助力经济发展规范化便利化为要旨,坚持“有解思维”,“只要其他部门能办到、其他地方能办好的,定陶税务一定能办到办好”“不简单对纳税人缴费人说不”等原则,制定完善纳税服务举措。全面推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举措,变“企业跑”为“税务跑”,90%以上事项可一次办结。全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全年办理首违不罚128件。优化办税服务场所设置,设立离厅式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站,打通便民办税“最后一公里”。推广应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推广自助办税,引入智能机器人导税,提升纳税服务体验。试点支付宝办税、移动端手机签章业务,推广无纸化办税,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完成绝大多数业务办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移动办税厅,打造“移动纳税人之家”,切实保障老年人、居住偏远等特殊群体的办税缴费需求,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送到身边”的服务。2023年全局办理1440件税务行政许可,全部当天受理当天办结,落实审批时限“零超时”现象。

(三)全面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

定陶区税务局根据上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八大类行政职权的设定依据、使用条件、裁量标准、追责情形等,完成权责事项编制。区局和6个税源管理分局的权责事项清单编制完毕,并通过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通过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将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大额税收减免、重要行政审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重大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列入重大决策范围,集体研究,充分酝酿,做到程序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决策民主性与科学性。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41项税收执法事项进行定期公示,及时下发总局最新税收执法文书样式,配备39台执法记录仪,建设标准化税收执法多功能室2处,使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过程更透明,纳税人合法权益更有保障。严格执行《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7类55项税收违法行为,采取同一处罚标准。通过指挥中心,税收专家团队对一线执法、税收约谈提供后台支持和保障,随时指导现场执法,体现税收执法公平。

(六)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搭建“实体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和“云上税费争议调解中心”,明确专家调解团队,建立了税费争议调解工作机制,争取“小事不出厅、大事不出局、纠纷就地解”,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区局与区委政法委、财政局沟通对接,依托地方党委政府综治网络,14个税务网格与政府508个网格对接,形成“网中有格、格中有员、岗责明晰、双向联动”的基层综合治税新模式,按照“统一处理、分级分类、多元调处”的模式,聚合服务资源,畅通共治渠道,以实现纳税人缴费人“事心双解”为目标,切实把争议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完善预防处置重大事件机制

制定《定陶区税务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定陶区税务系统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纳税缴费服务投诉暨舆情分析联席会议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做到防患未然、防早防小、防点顾面、防标治本,确保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八)依法办理信访事项

一是强化责任,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包案责任制,确定了主要责任人为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公开联系方式、设立接访接待室等方式强化公众权益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制定了“信访维稳工作配档表”“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理顺了信访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时限,夯实了制度基础。实行“一对一”包案制,及时解决信访反映问题,确保工作秩序稳定,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随着在履职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税收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执法人员众多,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干部风险意识、法治意识薄弱,执法不够精确,表现在有的单位行政处罚适用依据错误,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不到位,落实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欠缺,税务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三)税费征收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税源管理单位征管力量不足、局机关管理职能发挥不充分,与分级、分类、专业化管理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在落实税收政策方面,部分政策还存在执行不到位、不准确的问题。

(四)税收数据有待进一步利用

“以税咨政”的产品在数量和质量上还需提高,特别是角度新、质量高的分析报告较少,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得还不够。“以数治税”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与外部数据共享还不充分,涉税数据价值有效利用不足。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下年度的工作中,区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努力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真学、深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切实做到“六个必须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完成今年重点任务、科学谋划下一步工作思路相结合,围绕党建融合、征管改革、税费协同等方面持续发力。精准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更好地构建发展法治税务建设新格局、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二)抓好主责主业。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神圣使命,聚焦税收主业,在做精党建工作、依法组织收入、落细税费优惠、筑牢征管基础、优化纳税服务、建强以税咨政、创新智慧税务上下足功夫,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推进税收协同共治,促进税收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三)强化依法行政。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落实落细,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首违不罚”制度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升税收法治工作的活力和水平。

(四)优化纳税服务。深入贯彻落实 “放管服”工作决策部署,树立“主动服务”“优质服务”理念,通过开展分层次、分专题专业培训,进一步增强税务人员的法治素养,补充业务能量,增强知识储备,有效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守住底线红线。把安全和发展贯穿定陶税收工作始终,在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不断深化征管改革、持续加强税费监管、全面推进廉洁从税上,不断增强居安思危意识,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盲目乐观、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松懈、任何时候都必须警钟长鸣,从而全面提升风险预防、应对、处置水平,为定陶税收现代化建设筑牢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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