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2024年2月份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1 来源:鄄城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现将2024年2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鄄城县税务局2024年2月份非正常户认定清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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