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济南天锦贸易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济南税稽一告字〔2024〕5号

济南天锦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2月20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济南税稽一 通〔2024〕21号),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济南税稽一 通〔2024〕2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之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2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济南税稽一 通 〔2024〕21号

济南天锦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100MA3RUHH21H):

事由:税务稽查案件检查所属期变更。

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

通知内容:检查所属期由2020-01-01至2020-12-31变更为2020-01-01至2021-12-31。

       

  2024年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