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应提供什么资料?

发布日期:2024-02-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留言时间:2024-2-19

答复时间:2024-2-19

留言咨询: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应提供什么资料?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第四条规定,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山东税务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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