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4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24-01-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对2023年12月邹平市认定非正常户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3年12月非正常户公告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