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2023年7月非正常户公告(截至2023年7月31日)

发布日期:2023-08-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非正常户管理工作规程》第十条的规定,现将滨城区7月非正常户认定的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公告(202307).xls

 

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滨城区税务局

2023年8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