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与市残联共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

发布日期:2023-07-26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近日,市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继青与到访的德州市残疾人就业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刘芳一行进行座谈,共同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残保金征收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交流探讨。

刘芳表示,全市税务系统在促进我市残疾人就业、依法征收保障金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22年,我市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075万元,同比增收5234万元,增长近3倍。2023年1-6月,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31万元,同比增收1903万元,增长168.71%,有力推动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王继青总会计师指出,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是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民生的大事要事,市税务局与市残联应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共治,积极解决当前征收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继续从帮扶残疾人就业和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角度出发,搭建好企业和残疾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共同促进我市残保金征收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庞永杰,教育就业部负责人,市税务局社保非税科、纳税服务科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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