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滨州市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欠税公告(2023年第3期).xls
国家税务总局邹平市税务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