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
暨“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在线访谈

发布日期:2023-04-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访谈时间: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13:30-14:30

访谈主题: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在线访谈

访谈嘉宾: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孙永祥


文字实录:

[主持人]:尊敬的各位网友,大家好。本次在线访谈暨泰安市税务局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将于3月31日下午1:30开始。如果大家有相关税费需求或疑问,现在就可以在提问区提问了。活动现场嘉宾将为大家精心解答,欢迎各位踊跃参与。[2023-03-31 11:26:27 ]

[主持人]:访谈答疑,诚心沟通!各位网友及纳税人缴费人,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与本次的在线访谈暨泰安市税务局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今天来到现场的是泰安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永祥。[2023-03-31 13:30:20 ]

[主持人]:孙永祥局长将向大家介绍全市税务系统第32个税收宣传月安排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情况。同时,来到现场的还有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延平,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文选,办公室主任刘峰,纳税服务科科长江峰,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主任杨君霞,及法制科、货物和劳务税科、企业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征收管理科等科室的业务骨干们。首先,欢迎大家的到来![2023-03-31 13:32:45 ]

[主持人]:孙局长,请您和大家打个招呼吧。[2023-03-31 13:33:03 ]

[孙永祥]:各位网友和纳税人、缴费人,下午好!感谢大家来参加这次访谈活动。今年,是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是“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今年也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10个年头。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将结合市委、市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以打连发、呈递进的方式,分批接续推出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细化“春风行动”措施落实,充分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2023-03-31 13:33:15 ]

[主持人]:好的,孙局长,我看见咱们的访谈系统已经有网友咨询了,我们先来解答他们的问题吧。[2023-03-31 13:34:18 ]

[孙永祥]:好的。[2023-03-31 13:34:25 ]

[涛声依旧]:听说老师在暑期参加培训研修课程,可以在汇算的时候扣三千六,这是真的吗?[2023-03-31 13:34:35 ]

[孙永祥]: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近期网上有教师群体流传参加暑期培训研修课程个税汇算可扣3600元的消息,并且附有操作指引。在此提醒大家,个人所得税中的继续教育扣除的范围限定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纳税人在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2023-03-31 13:36:38 ]

[熊猫不是猫]:我想了解一下2023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2023-03-31 13:37:19 ]

[孙永祥]: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23-03-31 13:38:51 ]

[平平淡淡才是真]: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6日转让一间商铺,剔除转让商铺的销售额后,预计一月份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申报时应注意什么?[2023-03-31 13:39:52 ]

[孙永祥]: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即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你公司在办理一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填报界面准确录入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数据。系统。自动计算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本息销售额,若扣除后的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将扣除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免税销售额相关次。[2023-03-31 13:42:44 ]

[天道酬勤]:我有一套房子租给别人住,一次收半年的租金,那我怎么享受现在这个增值税减免政策呢?[2023-03-31 13:43:38 ]

[孙永祥]: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此前,税务总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2023-03-31 13:46:14 ]

[紫气东来]:我之前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可以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吗?[2023-03-31 13:48:14 ]

[孙永祥]:您好,感谢您的提问!答:可以缴纳,需在便民服务中心或医保部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减员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2023-03-31 13:49:48 ]

[风雪夜归人]: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提示暂未找到对应的缴费档次怎么办呢?[2023-03-31 13:51:36 ]

[孙永祥]: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提示不能获取该险种的缴费档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是缴费年度选择错误。缴费年度选择时可能误选2022年。在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经结束不支持缴费的地区,缴费年度请选择2023年二是人员类别参保登记错误。在便民服务中心或医保部门做参保登记时,维护的人员类别与实际不符,需联系便民服务中心或医保部门进行确认,如错误请变更正确的人员类别。三是缴费人为特殊人群。缴费人若为新生儿身份,个别地区续点。及便民服务中心或医保部门核定缴费档次,如济南、聊城、泰安、德州,缴费人若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享受居民医保优惠政策,由当地政府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个别地区未配置缴费档次,是否为政府资助人员,请联系医保部门进行确认。[2023-03-31 13:54:01 ]

[一个人跳舞]:我们公司去年二月份才成立,暂时只有M级,听说新办纳税人可以纳税信用复评,那怎样才符合申请的条件呢?[2023-03-31 13:55:49 ]

[孙永祥]:您好,感谢您的提问!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复评,您公司是去年二月份成立的,是符合条件的。您可以在三月或九月向税务部门提交申请,在提交申请的次月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复评结果。[2023-03-31 13:57:27 ]

[发型决定风向]:我想知道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2023-03-31 13:58:57 ]

[孙永祥]:您好,感谢您的提问!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第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第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包括在免于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第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第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2023-03-31 14:01:54 ]

[热心网友1068]:我平时已经按月缴了个税,为什么还要进行年度汇算呢?[2023-03-31 14:03:24 ]

[孙永祥]:您好,感谢您的提问!一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比如一些扣除项目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的知道全年支出金额,需要在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扣除。二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加准确的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的情形复杂,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的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此时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差额,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来进行调整。[2023-03-31 14:06:14 ]

[我就是我2016]: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缴纳居民养老(医保)时,提示“未查询到此人养老(医疗)的参保险种信息”怎么办?[2023-03-31 14:08:39 ]

[孙永祥]:您好,感谢您的提问!请核对参保人员身份信息是否正确,若信息正确,说明税务系统不存在该缴费人的参保信息,请与便民服务中心或人社(医保)部门进行确认,如未办理登记,请办理登记后再使用“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进行缴费。[2023-03-31 14:10:36 ]

[曾经沧海]:2015年交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在“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上查询不到当时缴纳养老的缴费证明,怎么办?[2023-03-31 14:12:09 ]

[孙永祥]:您好,感谢您的提问!2019年城乡居民两险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因此,2019年之前的城乡居民两险缴费证明需联系便民服务中心或人社(医保)部门获取。[2023-03-31 14:14:56 ]

[主持人]:孙局长,解答完这几个网友的问题,请您先来介绍一下今年税收宣传月的活动安排吧。[2023-03-31 14:15:21 ]

[孙永祥]:好的。为开展好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泰安市税务局将按照总局确定的宣传月主题和省局各项活动安排,结合泰安实际,围绕宣传好税费政策,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同时借助泰安市电视台、《泰安日报》、大众网、山东商报及各类宣传平台,全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2023-03-31 14:16:48 ]

[孙永祥]: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服务现代化,助力改革发展。组织开展“深学细悟二十大 税收服务现代化”系列宣传活动,介绍税务部门开展主题教育的特色做法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继续围绕泰安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宣传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及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水平的新举措,展现税务部门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泰安构建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的实际成效和使命担当。二是突出服务纳税人,推动惠企利民。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开展第10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继续在泰安电视台“泰安新闻”栏目开设“促发展 惠民生 服务现代化”专栏,围绕“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通过举办网络直播、云宣讲等宣传活动,设计制作海报、宣传折页、图解、动漫等宣传产品,广泛推介各项便民办税缴费措施,以有力度、有精度、有温度的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突出精品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作用,通过税收普法讲师团、公益宣传大使等形式,深入开展税收普法实践。借助“学雷锋”志愿服务团队、群团组织等积极融入群众,在志愿活动中普及税费知识。建立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云走访”等方式,积极联系经济界、企业界代表委员,汇报工作亮点,倾听意见建议,倾力纾困解难。以上就是今年税收宣传月的有关安排,希望广大网友和纳税人、缴费人能够积极配合我们的活动。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今年的税收宣传效果会再上新台阶![2023-03-31 14:20:04 ]

[主持人]:好的,感谢孙局长的介绍。今年的宣传月活动真的是丰富多彩,期待这些活动的开展。刚才您在介绍中提到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请您来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2023-03-31 14:21:11 ]

[孙永祥]:好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具有鲜明税务特色的服务品牌,自2014年推出以来,已连续开展10年,税务部门服务的精细化、智能化、便捷化程度越来越高,办税缴费的体验感越来越好,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遵从度和获得感越来越强。开展2023年度““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营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重要举措。泰安市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省局的总体部署,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坚持人民至上、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紧扣“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围绕“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六个方面推出系列改革创新服务举措,完成规定动作,突出泰安特色,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泰安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税务力量,以税收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2023-03-31 14:23:32 ]

[孙永祥]: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诉求响应提质。开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积极响应合理诉求,建立直联问需制度,提供“面对面”“一对一”服务,精准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按照“数据+规则”理念,对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更具针对性的税费优惠政策推送,不断提高政策精准推送质效。二是政策落实提效。梳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纳税人,利用“电子税务局”、“鲁税通”等载体进行政策精准推送,对纳税人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进行扫描,确保应享尽享。开展“税务青年助企惠民志愿行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为细致更有温度的服务,促进各项税费政策更加精准有效落地。三是精细服务提档。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增强补链助企工作的主动性。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更好服务小微市场主体。持续推进“银税互动”提质增效,更加安全高效地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智能办税提速。持续改进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一窗通办”功能,优化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务端功能,不断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自然人纳税人办税便捷度。强化税库银合作,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方式,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五是精简流程提级。完善数据交换机制,依托政府公共信息交换渠道,探索实现登记变更信息的同步智能化办理。优化提醒告知服务,及时通过微信、电子税务局APP、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短信等渠道精准告知纳税人及税源管理单位有关办理结果和相关后续业务提醒。六是规范执法提升。对一般纳税人登记等领域的部分业务事项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动税务执法理念和方式手段变革,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持续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动态管理,扎实推进联合惩戒,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促进依法诚信纳税,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03-31 14:25:09 ]

[主持人]:感谢孙局长的介绍。刚才,您提到春风行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还有突出泰安特色的个性化措施,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措施吧。[2023-03-31 14:26:42 ]

[孙永祥]:好的。2023年,我将持续推进基层税源管理单位“纳税人之家”建设扩围升级,打造更多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新型基层税务分局。完成12366 办税缴费服务热线96612366电子税务局热线和厅线的“三线”集成整合,实现“一号通答”。规范热线服务管理,深化12366 热线穿透式分析应用,实现数据、规则双轮驱动闭环的智慧纳税服务需求管理。进一步通过大众媒体加强税费政策宣传,在报、网、端、微、屏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强化政策送达的时效性、精准性,促进市场主体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围绕新出台税费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及时制作图解、动漫、短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解读产品,依托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组织开展网络接龙活动,通过纳税人学堂加强培训辅导,提升政策知晓度和送达率。借助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税企工作群等线上渠道,适时向大企业推送行业性税收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大企业精准适用政策。[2023-03-31 14:27:26 ]

[主持人]:这样看,咱们的个性化措施也非常丰富,很有针对性,对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水平将有很大的提高。提到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咱们都做了那些工作,下一步还有什么具体措施,请您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吧。[2023-03-31 14:28:40 ]

[孙永祥]: 好的。一年来,我们围绕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强化智慧税务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多元化服务持续加力。在全市不动产税费征收窗口部署46台“缴税微终端”、4台窄体自助机,实现不动产税费业务一窗办结。在全市试点开展基层税源管理单位新型“纳税人之家”建设,新泰羊流、肥城桃园、东平老湖等三个分局试点建设任务取得明显进展。面对复杂多变疫情防控形式,从严从实从细从快抓好大厅疫情常态化防控,“保运转、不关厅”,为纳税人提供线下兜底服务作用。二是非接触办税持续拓展。探索完善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办税缴费新模式,逐渐引导纳税人改变办税习惯,多措并举提升“非接触式”办税比例,今年以来,全市非接触办税比例达95.94%,同比增长4.49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一, 为全省平均增幅的3.71倍。三是智能型服务持续升级。在东平县局试点打造e-tax服务中心,构建起“线下、线上、云端”三位一体的智慧办税新模式,东平县局“以数治税”推动智慧税务发展的相关做法得到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的肯定性批示。下一步,我们继续聚焦税收征管改革,提高任务措施执行力,按照扁平化、集约化、智能化的原则,打造监控分析、风险管理和运维保障专业化团队,强化协同联动,进一步提升智慧税务建设水平。[2023-03-31 14:29:00 ]

[主持人]:孙局长,刚才您还提到了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吧。[2023-03-31 14:29:39 ]

[孙永祥]:好的。为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助力经济恢复,精准帮扶企业纾困解难,税务部门拓展发票数据信息应用,推出“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采用税收大数据穿透式分析的方式,帮助存在采购或者销售困难的企业匹配潜在的供应商、采购商,截至目前已累计帮助23家企业实现有效购销3.14亿元。我们已经把持续运用“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为企业牵线搭桥,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列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常态化措施。下一步,将制定补链助企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重点抓好“筛、问、推、牵”四个关键环节,加强与外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拓展困难或需求企业“获客”方式,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补链助企作用,助力经济快速恢复。[2023-03-31 14:30:00 ]

[主持人]:“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不仅为企业落实了优惠政策,还通过税收大数据企业联系客户,打通了购销梗阻,服务太全面太细致了,相信有了这部分助力,受惠企业的发展会越来越好。感谢孙局长的介绍。各位网友,今天,我们开展了“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在线访谈暨泰安市税务局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泰安市税务局孙永祥局长介绍了全市税务系统税收宣传月安排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情况,并带领业务骨干解答了网友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本期的访谈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孙局长和各位嘉宾的到来。[2023-03-31 14:31:22 ]

[孙永祥]:谢谢各位纳税人缴费人和网友的积极参与,请继续关心、关注泰安税务工作,多向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谢谢主持人![2023-03-31 14:32:59 ]

[主持人]:好的,再次感谢大家!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2023-03-31 14:33:30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