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夏津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27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夏津县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税务总局印发的《“十四五”时期税务系统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规划纲要》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效,现就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抓好抓实,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发展方向、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在税收工作中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加强党的建设和税收法治建设一起谋划、部署、推进和落实,将二十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税收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科学思维转化为推动依法治税的强大动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税收征管。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税源调查和税收经济形势分析,持续开展固定税源、临时税源、一次性税源三类税源分析,积极对接重点税源经营情况,掌握税收主动权,全面落实《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协调各部门建立定期数据传递机制破除现有信息壁垒,实现精诚共治,推动税收高质量发展,依法依规征收税款,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税收收入运行平稳。

2.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我局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执行好总局出台的减税降费文件,在严格审核退税资料的同时,悉心指导纳税人完善有关资料,耐心讲解退税政策,做到了快速便捷办理退税。对照既有政策和新增政策,逐项抓好各项政策,精准落地“一竿子到底”,力保“应享尽享”的效果。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宣传好、落实好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借力全民健身运动会、“美好生活 民法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税法及政策宣传,通过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提供“一户一策”式个性化纳税服务,持续探索打造标签化、定制型、直达式精准税费服务新模式,保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的直达落实。

3.推进非税职能划转。税费皆重理念更加牢固,通过建立部门信息互通,我局与人社局、医保局实时回传信息夯实数据基础,与水利、环保、自然资源、农村农业等部门建立涉税数据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信息交换查补税费,强效提升相关税费的征管水平,精诚共治取得实效,税费协同理念全面落实,征管基础不断夯实。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相关要求,仔细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了解和掌握我局涉及执法权力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情况,确保清理工作落实到位,为各项措施落实扫清制度障碍。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统一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通过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工作,进一步夯实税收法治规范基础,健全完善税收制度建设。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落实各项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流程,发挥会议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议事机构作用,常态化召开会议,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各部门统分结合,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各项税收重点工作。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落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我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府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保障纳税人权利,2022年度通过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一般处罚、欠税信息等共3700余条;配备17台执法记录仪,继续规范运用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对平台上传数据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指导,切实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要求,对行政强制、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决定等事项均执行法制审核制度。

2.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和《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评估,精准落实,在坚持执法刚性的同时彰显“柔性执法有温度”,有效减少随意执法,提高税务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税务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条文引用正确,处罚裁量得当。

3.持续提升征管质量。建立“数据分析+团队应对”的协作模式,提升征管水平,我局以数据为抓手,以《意见》落实为目标,通过数据分析团队定期扫描风险需求、团队应对的闭环管理模式,在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必追究、全过程强管控方面做了有益探索。通过筑牢征管基础网、风险防控网、执法规范网,构建三大循环闭环管理。一是以“5C+5R”征管评价指标为抓手,逐项指标剖析,总结应对措施,制定针对性操作手册,循环扫描整改,筑牢征管基础网,不断提升征管质效。二是按照“行业+税费种+重点事项”的分类原则,同步推进“立体式”行业监管、“关联式”税费种监测、“链条式”发票监控,以团队为载体,数据赋能驱动风险防控,定期扫描纳税遵从风险,实现外部风险分析常态化,筑牢风险防控网,不断做实精准监管。三是实现内控督查全覆盖,根据县局内控风险清册,定期扫描税收执法风险,实现内部风险分析日常化,筑牢执法规范网,不断做细精确执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强化“有解思维”,做到“事心双解”,着力畅通信访渠道,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注重源头预防化解,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始终将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将矛盾在基层解决,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法律规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权利救济作用。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强廉政建设、全面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我局始终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以敢于刀刃向内的魄力,大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通过强化“1+6”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盯紧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类监督落实落地,构建“大监督”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充分落实“1+7”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强化执纪问责和警示教育,用系统内外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在强化监督质效上实现新跃升。

2.严格落实监督问责机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通过内控平台按时完成陈述申辩和调查确认,定期发送过错预警,严肃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留抵退税、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执法过错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税收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3.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涉及纳税人和缴费人权益、公共利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22年按要求做好了信用双公示、执法信息公示等工作。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我局持续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加快推进税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服务事项“掌上办”,持续推广电子税务局APP和微信订阅消息,帮助纳税人随时随地接受电子税务局推送的“未申报”“申报未缴税”“税费支持政策红利账单”等各类重要税务事项消息,为纳税人带去切实便利,打造个人专属的“掌上税务局”。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集体研究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问题,审议工作规划和相关工作制度,作出相关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及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质还有待提高。当前一线执法人员仍存在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政策理解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偏差,存在执法风险,开展风险应对工作能力相对薄弱。

二是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税理念虽已基本形成,但离全面深化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干部的法治意识仍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也还一定程度存在。

三是税费征管方式与一线城市相比还有差距,办税智能化、数字化水平还需提高,办税缴费服务与一流税收营商环境要求还有差距。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化党建引领,以党建赋能推进税收事业发展。我局将深入学习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积极谋划全面依法治税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党建+”模式,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和税收主业的有机融合,推动和促进税收事业长足发展。

二是坚持依法治税,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统筹推进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指导和约束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裁量权。持续坚持落实好学法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会、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识别、防范、化解涉税法律风险的能力。强化执法督察和监督,抓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维护税收执法严肃性。充分发挥巡视检查、督察内审、执法监察等综合监督作用,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好经济大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进“一网”办税,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强化乡镇分局延伸办税服务,进一步提高网上办税缴费比例。创新推进三台联动,实现精细服务。创新推进高标准的实体服务前台、高效率的集成管理中台、高质量的应用处理后台的“三台联动”税费服务模式,推动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局市局各项工作部署,严格遵循“规范提升、创新突破”工作路径,着力打造县域版“六大格局”,继续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主线,以2023年《意见》落实为目标,以数据为引擎,更好的履行税务部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为实现德州税收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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