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齐河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27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齐河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坚持崇法善治、厉行法治,坚持提升站位、服务大局,加强税收法治化建设。现将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刻认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税务工作新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税收使命。

二是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局党委带头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制定全员学习计划,以科室、分局为单位,学习法治税务建设政策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全体税务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依法全面正确履行组织收入职责,推动税收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全面统筹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党建引领,齐抓共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强化科学预判,统筹税源管理,制定全面组织收入工作规划,并按规划逐步推进落实,积极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凝心聚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推进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有效引导社会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贡献了税务力量。

三是持续改进纳税服务。完善纳税人诉求的收集、分析和响应机制,建立标准化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深化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以纳税人为导向优化征管流程和资源配置,精简涉税资料,简化办税环节,大力推行以网上办税为主体的多元化办税体系,全面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统筹安排对纳税人的调查、评估、检查等工作,避免出现多头下户、多头检查等现象。积极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发挥纳税人之家等征纳沟通平台的作用,引导纳税自愿遵从。

四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税法等学习宣传,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节点活动。牢牢抓住宣传主题,大力宣传纳税人关注的税法重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形式,在现有的税法宣传基础性、普遍性的基础上,提升宣传层次,采取召开专项税务研讨会、分行业税收政策解读会、送税法下企业的“点对点”辅导等方式,针对纳税人不同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和个性化的宣传辅导;与政府各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实效。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今年以来,齐河县税务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力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主动公开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积极引导纳税人“非接触式”办税,进一步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税速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和政策,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并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清单。持续简化税务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文书,确保行政审批时限零超时。

三是健全税务执法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将执法政务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税收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使税收行政执法权真正成为在阳光下运行的权力。二是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规范。统筹兼顾做好各项工作标准和流程,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工作流程,使税务人员的行为规范有尺子、有标杆,提高管理质效。

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认真贯彻《齐河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合法性审查专家作用。落实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建立完善决策机制。把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决策规则作为首要之举,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关系全局建设的重大事项,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一些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等先由相关职能股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预案,再公开征求意见和论证、听证,充分听取和采纳群众意见和建议后,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二是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认真贯彻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依照程序做好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保证基层的执法质量。

三是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落实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加强工作统筹,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对税收工作的保障。

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机关“法律顾问”,对单位内部的行政管理、重大决策、合同章程等进行专业性法律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法律纠纷。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认真组织新入职人员准备税务执法资格考试,2022年新入职干部全部通过税务执法资格考试。

二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梳理重要风险事项的风险节点、政策依据、各岗位职责、风险防控措施等,结合《内部风险点清册》中业务所属部门,将内控管理岗、内控岗、业务主办岗、人工补充防控内控岗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明确对应岗位的风险点名称和防控措施,按照《“四个有人管”落实通用指引》开展风险防控,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高。

三是强化法制审核。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事项的审核责任人、内容和程序,制定法制审核业务判断标准,为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提供了详实的操作指引;始终坚持把法制审核作为重大执法决定的前置环节,让权力经受“法制检验”。

(六)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

一是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日常巡检管理,实行每日报告制度,明确预防、应对、处置各环节责任分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和办税服务人员安全,办税服务厅稳定有序。

二是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我局牢牢抓住信访工作责任制这个关键,通过实地督查、电话抽查、重点约谈、通报批评等工作方式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规范来信来访管理工作流程,严控办理时限,健全工作台账和催办督办工作机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完善舆情监测机制。建立健全监测、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对涉税舆情热点的关注,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做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是落实纳税人诉求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理纳税服务投诉,定期梳理纳税人经常询问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题学习,确保税务人员准确掌握,为纳税人提供专业规范的解答和及时有效的沟通。

三是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复议案件,善于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做好案件分析反馈,争取良好的社会、经济、法律效果。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省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的具体措施和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以法律、法规、规则为依据,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2年第6号)范围内,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行政处罚的处罚裁量适用是否合法,避免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二是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以强化内控机制为抓手,防范和打击违规违纪行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分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和《廉政承诺书》,探索推行廉政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了惩防体系建设;降低执法风险。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税收政策执行、征管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执法督察,并按要求对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防范了执法风险。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向纳税人发放《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和调查问卷,征求纳税人对法治税务建设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一是利用信息技术赋能税务执法。对纳税人的经营、诚信、成长、风险、贡献等行为习惯进行标签化,对税务执法人员在征收、服务、检查和自由裁量权实施过程的行为习惯进行数字化,通过数据分析形象化的、全面的、系统的、精准的描述纳税人涉税行为和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形成数据仓库,为打造“统筹扎口、智能识别、网上推送、自查自纠、全程监控”的智慧税务新模式奠定基础。

二是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模式。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措施,为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倡导“非接触式”方式办税,在办税服务厅放置“非接触式”办税清单,成立非接触式办税线上业务集约处理中心为业务咨询提供方便,设置专人处理线上涉税业务,纳税人无需到纳税场所办理业务,线上全部帮助解决问题,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

(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依法行政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工作计划,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上下联动贯通、合力齐促法治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坚持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落实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依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制,加强工作统筹,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对税收工作的保障。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进、有效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三是建设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通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税收法治专题讲座,引导干部时刻将依法治税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税收法治观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税收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普法考试,以考促学,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并应用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依法治税、公正执法的能力。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税收法治信息化、技术化水平有待提高。涉税软件繁杂,各软件信息和数据衔接不畅,数据分散,大数据在税收征管和依法治税工作中还没有发挥更充分的作用。

二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少,缺乏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法律执业资格的人才,部分税务人员法律专业水平不能满足税收征管工作需要。

三是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税收管理重点由前置审核向后续管理转移,后续管理和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不能及时跟进,造成管理漏洞和涉税风险。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一)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提升内控工作质效

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统筹兼顾、持续改进的原则,深化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着力完善制度防线,进一步梳理风险点和各项内控制度,逐步建立起一整套内容全面、程序严密、配套完整、有效管用的内控制度体系,实现“两覆盖、两优化、两提升”。促进内控机制建设覆盖至各科室分局、覆盖“两权”运行的全过程;努力优化流程制度,优化税收业务软件内控功能;依托内控监督平台,达到提升内控监管能力,提升内控整体效能的总体目标。

(二)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税收痕迹化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加强对税务人员工作的约束和规范,必须加大三项制度的推行力度,可以从“事前、事中、事后”三环节入手,推行痕迹化管理工作。事前预警,各单位根据自身岗位设定结合有关规章制度,查摆风险点。事中控制,对外执法过程和内部行政行为都通过图片、影像、文书等方式留痕,落实和确定征纳双方责任,确保有据可查。事后监督,依据工作留下的“痕迹”,对各科室及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汇总考核,将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痕迹化管理,可以实现对执法工作的浏览、查询、统计和考证,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形成工作更精细、监控更有效、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优化的新格局。

(三)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牵头作用

继续落实减税降费,将税收法治工作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结合起来,不折不扣落实好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政策,扎实推进更大规模减税和更明显降费。充分发挥政策牵头作用,做好政策梳理、培训辅导、调研分析、执行反馈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依托“八五”普法工作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在全局开展税收法治教育、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广泛组织税史教育、体验教育、税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增强税务干部执法本领,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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