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3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23-02-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对2023年1月份昌乐县认定非正常户情况(包括企业类2户,个体类7户,具体名单附后)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3年第2期-(个体类).pdf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3年第2期-(企业类).pdf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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