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新增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证明”变“承诺”:“小变革”大便利

发布日期:2023-02-28 来源:【中国税务报】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中国税务报》2023年02月28日01版)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明确,从今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2号公告发布后,不少纳税人充满期待。“太好了,以后房屋过户证明又少一个了!”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中介服务经理韦黎鑫说。

告知承诺事项新增6项

据了解,税务总局已于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提供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提供有关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办学许可证,申报享受税收饶让抵免提供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办理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手续提供股权变更事项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大幅减少了证明材料报送。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纳税人在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税务事项时,如果能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则可不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工作制度。

此次2号公告新增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有以下6项: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用于纳税人取得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后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用于城市公交企业取得公共汽电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专用车证,用于防汛部门、森林消防部门就防汛和消防专用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家庭成员信息证明,用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时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用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时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用于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后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你告知,我承诺。”3月1日起,纳税人在办理上述6项税务事项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时,可按照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求,向税务部门作出“承诺”即可,不必再跑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小变革”带来大便利

自2021年7月1日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以来,不少纳税人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在广东省中山市工作的香港居民孙女士就享受到了这样的便利。前不久,孙女士利用周末时间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契税缴纳业务,在提交材料时她才发现没有提前准备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孙女士原本以为还要再跑一次,但税务干部为她讲解了告知承诺制政策,辅导她填写承诺书,并依据承诺书为她办理了契税缴纳业务。“没想到签下承诺书就可以,让我少跑了一趟路,真是好方便。”孙女士说。

“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实行以来,不仅简化了办税流程,更有效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了纳税人办事效率及满意度,进一步优化了湾区税收营商环境。”中山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中山市有超5.5万户次纳税人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了税务事项。

山东临沂沂水县的张先生因工作调动长期在外地居住,把自己在沂水县的房屋转让给他人,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前不久,他利用放假回家探亲的机会,特意来沂水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由于不了解办税流程,所需证件没有携带齐全。“回去取又得请假折腾一番,怎么办?”张先生很是焦急。沂水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了解到情况后,告诉他不提供有关证明也可以办理,只需按照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求作出承诺即可。在税务人员的帮助下,张先生很快签订了承诺书并办好了房屋过户手续。“一纸承诺就能少跑路,真是太方便了!非常期待税务部门能推出更多这样的‘小变革’!”他说。

“小变革”激发了办事高效率。来自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数据显示,去年以来办理购房手续的纳税人中,有60%的购房者通过告知承诺制顺利办理税务事项。据介绍,2021年7月—2022年12月,广西全区税务部门办理的相关税务证明事项业务总量约116.4万件次,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件数97.6万件次,主要是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等,适用于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征契税优惠。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中介服务经理韦黎鑫说:“2号公告发布后,税务部门在税企交流群为我们开展详细的政策解读。为客户办理房屋过户是我们经常要面对的一项工作,3月1日起办理转让‘满五唯一’住房时‘证明’改‘承诺’的规定,对我们来说真的省了很多事情。”

在江西芦溪县武功山风景区脚下经营小餐馆的李先生,近期准备把餐馆转让给他人,正好涉及提供经营者身份证明办理契税减免的问题。当税务部门组织的“税宣小分队”上门向他宣传2号公告,了解了这一政策便利后,李先生高兴地说:“一纸承诺值千金啊,这真是个好消息!”他决定等过了3月1日后再去办理相关手续。 (下转A2版)

“‘小变革’体现为民解忧‘大实事’。”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李春根表示,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不乏难以取得相关证明的情况,实行告知承诺制避免了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大大减轻购房者的证明负担。

“一纸承诺”不等于“一诺了之”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证明”和“承诺”之间,纳税人是可以自愿选择的。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部门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不想选择告知承诺制的,还必须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从办事靠证明到办事凭信用,“一纸承诺”即可享受办事便利,破解办事难、证明繁、多头跑等问题,的确给纳税人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税务部门提醒,“一纸承诺”不等于“一诺了之”,轻诺寡信是有风险的。

根据规定,纳税人需要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在事后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一旦发现纳税人存在承诺不实的,将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减证便民不等于放松监管,我们会通过技术监管和打击惩戒等措施来防控相关风险。”江西省抚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陈志捷介绍,税务机关已开始运用不动产登记税务区块链技术,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自然资源部门房屋套次等部门数据集成共享,可以很快地核验纳税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因此,纳税人不能心存侥幸,在涉税承诺上钻空子。一旦被发现并被查处,只会得不偿失。”陈志捷说。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税务部门对12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也是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以从源头上减少证明材料报送,让办税缴费更便捷,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具获得感,体现着税务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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