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重大税收违法联合惩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日期:2023-12-08 来源:德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12月7日,记者从德州市税务局获悉,德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重大税收违法联合惩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自2019年以来,德州市累计58户纳税人及法定代表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符合停止公布条件撤出18户,现正对40户纳税人及法定代表人进行联合惩戒。

  2023年以来,德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管理工作。为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德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多次组织全体稽查人员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及持续更新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工作指引》进行深入学习讨论,研究创新工作制度,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管理工作执行到位。

建立“黑名单”台账,定期梳理符合公布条件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符合停止公布条件的失信主体信息,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限,做好公布与停止公布工作,确保“达标案件全部公布、公布信息真实无误、停止公布符合规定”。

  在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屏、政策公开栏、咨询台等广泛宣传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的同时,将宣传活动融入到税务稽查案件检查工作过程中,注重在办案过程中进行宣传,并对有纠错意愿的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积极给予涉税帮助,为其提供引导和服务,使其及时调整、纠正税收违法行为,强化信用意识,实现健康发展。

  德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联合惩戒措施的“组合拳”,特别是把企业信用与法定代表人信息“捆绑”起来,在出境、乘坐交通工具、贷款授信等方面进行限制,为有效防范失信行为的发生、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维护公平的税收征管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德州市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有关制度,不断增强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违法失信“黑名单”的社会影响力,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税务稽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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