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翔远运输有限公司:
你(单位)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未如实进行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兰陵二分局税通〔2023〕1075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兰陵县税务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