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淄博利源能源中心)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8 来源:淄博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淄博利源能源中心:(纳税人识别号:91370302MA947N8A03)

由于使用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淄博税稽二罚告〔2023〕131号)(见附件)。

请你及时到我局(张店区柳泉路228号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淄博税稽二罚告〔2023〕131号)正本,否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淄博税稽二罚告〔2023〕131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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