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截至2022年4季度历下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欠税公告名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