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县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欠税公告名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商河县税务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