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山东涌聚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等纳税人未缴纳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高新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2第五期.xlsx
国家税务总局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