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2022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博兴县锦德商贸有限公司等纳税人未缴纳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2022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xlsx 

 

 

 

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

202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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