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高税务:强化税费征管协同 提升非税收入质效

发布日期:2023-01-16 来源:东营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树牢“税费皆重”理念,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推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通过强化税费征管协同,明晰职责流程,细化工作措施,防范执法风险,非税收入质效实现了有效跃升和大幅增长。

一是建制度,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坚持党建引领、依法治税,以修订出台的《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为指引,主动向农高区党工委、管委会请示汇报,积极推动将税费共治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通盘考虑、整体安排、统筹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专项工作组,加强税费协同机制运行、税费征管质效监控评价和过程考核的组织保障,确保问题有人承接,工作有人去干,流程有人盯住。

二是明职责,解决“谁来管”的问题。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以来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总局和省局联合相关部门最新下发的《土地出让类非税收入征管规程(试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流程》等为依据,加强税务、财政、自然资源、建设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搭建多部门联合会商平台,明晰部门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标准,夯实税费精诚共治制度基础。

三是强措施,解决“管理好”的问题。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和协同理念,推动税费日常征收管理从“面上发力”到 “精细管控”转变。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系统外部通过深化非税信息交换系统的应用,畅通部门数据传递渠道,实现信息交互利用,提升数据共享水平;系统内部通过税费征管质效监控评价和过程考核,畅通协作工作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倒逼相关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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