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4月份责令限期改正公告
山东兴绿燃气有限公司等1071户纳税人(名单见附表):
你(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2022年4月份的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表: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4月份逾期未申报纳税人催报清册.xls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