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05 来源:淄博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山东泉信不锈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30074569846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纸质文书。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淄博高新税通〔2022〕6369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5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