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截止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夏津名星科技有限公司等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夏津县税务局2022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清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