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之规定,现将枣庄市福兴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穆拉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68户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2022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xlsx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