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在线访谈

发布日期:2022-04-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访谈时间:2022年4月1日  上午9:00—11:00

访谈主题:“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在线访谈暨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

访谈嘉宾: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董绍青


访谈简介:4月1日上午9:00—11:00,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董绍青将做客山东税务在线访谈室,以“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为题,介绍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安排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内容,倾听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需求和宝贵意见,在线回答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与。


文字实录:

[主持人]: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举办的“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在线访谈活动将于上午9点正式开始。如果您有疑问,稍后就可以提问了,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为您做出解答。在线访谈,期待您参与。[2022-04-01 08:48:17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我们的访谈室。今天,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河口区税务局举办“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在线访谈暨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河口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董绍青,党委委员、副局长蔡世海,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李鑫三,以及由区税务、自然资源、海洋渔业、人社、医保、住建等部门业务骨干联合组建的税费专家顾问团队。先请董局长简要介绍一下河口区税务局的总体情况吧。[2022-04-01 09:00:10 ]

[董绍青]:大家好!很高兴能有机会通过这个平台与大家进行交流。首先感谢各位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河口税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河口区税务局现有正式人员145人,设有13个内设机构,2个事业单位,5个派出机构,管理服务于全区16000余户纳税人和67000余户缴费人。[2022-04-01 09:00:52 ]

[游客]:您好,我在“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上缴纳了今年的居民养老保险,请问怎么打印缴费证明?[2022-04-01 09:01:55 ]

[董绍青]:这位网友您好,缴费证明需在缴费成功2个工作日后(节假日除外)才能查看,小程序“证明开具”模块仅支持查看,支付宝、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可以下载打印。[2022-04-01 09:04:18 ]

[主持人]:好的,谢谢董局长。现在已经有网友在线提出问题了,请专家顾问团队予以解答。[2022-04-01 09:02:36 ]

[伊利达雷之怒]: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汇算,对于不遵从2021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今年会有哪些管理性措施?[2022-04-01 09:03:35 ]

[董绍青]:这位网友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政策解读明确:“2021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从前两次的办理情况看,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如实办理,有相当数量的纳税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享受了个税改革红利,也有很多纳税人补充了税务部门未掌握的收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缴税。同时,我们也发现有少量纳税人,经过税务机关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没有如实申报。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2022-04-01 09:07:26 ]

[游客]:请问领导,个人想代开个150000万的工程劳务发票,现在需要交什么税,交多少税[2022-04-01 09:05:11 ]

[杨同军]:请问您是否咨询开具15万元的工程款发票?[2022-04-01 09:39:21 ]

[杨同军]:您好,看您还未回复,鉴于发票开具情况太多,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明确,请详细咨询当地办税服务厅。[2022-04-01 10:21:37 ]

[主持人]:好的,谢谢董局长的解答,下面,请您介绍一下河口区税务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便民服务举措和第31个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的相关情况。[2022-04-01 09:09:08 ]

[游客]:你好领导,我们是一户新办生产企业,现在项目正在办理手续,土地已经买了,但是项目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审批完成,土地一直闲置政府不让使用建设,土地使用税有什么减免政策吗?[2022-04-01 09:10:00 ]

[袁强]:财税[2006]186号规定:“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04-01 09:36:42 ]

[春暖花开]:我是一家新成立公司的老板,目前我公司未建立基层工会组织,是否不用缴纳工会经费?[2022-04-01 09:10:38 ]

[杨同军]:按照有关工会经费政策规定,未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并不意味着不用缴纳工会经费。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拨工会经费,其中60%拨缴给本单位工会,40%缴纳给上级工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款建会筹备金。您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但是要按照规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款建会筹备金,建议您单位尽快建立基层工会组织,为会员提供权益保障。[2022-04-01 09:20:38 ]

[董绍青]:河口税务始终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活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缴费服务体验。[2022-04-01 09:11:01 ]

[游客]:请问按照14号文公告申请存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2022-04-01 09:13:04 ]

[杨同军]:14号公告规定的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举例说明: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再无存量留抵税额。[2022-04-01 09:22:51 ]

[天涯何处无芳草]:领导,成品油发票能不能不临时增量啊,每个月都临时增量太麻烦了吧,有啥政策规定政策依据吗?[2022-04-01 09:13:46 ]

[郭庆峰]:按照总局成品油消费税扩围规定,按照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可以申请临时增版增量。[2022-04-01 09:33:56 ]

[董绍青]:一是坚持“减税降费”促发展,优惠政策落实给力。疫情防控期间,国家陆续出台系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河口区税务局持续关注企业所需所盼,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纳税人直播课堂等渠道,第一时间做好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同时,积极开展“百名税干进千企”“春雨润苗”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组织税务人员深入企业送政策、优服务、问需求、解困难,推进各类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振企业发展信心。[2022-04-01 09:13:59 ]

[董绍青]:二是坚持“提质增效”优服务,便民春风持续送暖。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开启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局在诉求响应、智慧办税、分类服务、执法监管、税收共治等方面推出的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加快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到更快捷、更规范、更有感的服务。[2022-04-01 09:15:43 ]

[游客]:我使用小程序交纳居民医疗保险费时发现姓名错了,应该如何更改?[2022-04-01 09:15:50 ]

[蔡世海]:缴费人如需变更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登记信息,需到医保部门办理。待医保部门办理完毕后,税务系统信息将以医保部门信息为准自动调整。[2022-04-01 09:24:47 ]

[董绍青]:三是坚持“创新服务”添动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结合河口税务实际,深化“春风行动”举措。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着力打造具有河口税务特色的新型“纳税人之家”;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作为全市首个试点单位,开展由税务人员、东营市翻译协会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多语种“问税”服务合作,消除语言沟通障碍;整合咨询服务资源,开通3612366纳税服务专线,对纳税人缴费人来电问题实行“标签化”管理,通过筛选高频热点问题,形成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清单,以需求清单为导向,分类推送税费政策提示信息,为企业纾困解难。[2022-04-01 09:16:39 ]

[董绍青]:人间四月春正好,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又如约而至,河口区税务局将进一步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落实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围绕“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开展好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启纳税服务新篇章,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更深切地感受到便民办税春风带来的“融融暖意”。[2022-04-01 09:17:48 ]

[主持人]:谢谢董局长,刚才您介绍情况的同时,很多网友已经进行了踊跃的提问,下面请专家顾问团队为大家进行解答。[2022-04-01 09:19:15 ]

[小约翰]:我是一个体户,经营一家小型台球馆,月均销售额约1万余元,请问个体户在文化事业建设费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2022-04-01 09:21:30 ]

[袁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因此从事娱乐业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同时政策还规定,未达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您经营的台球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台球馆的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所以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2022-04-01 09:26:36 ]

[游客]:你好,我是一家新办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2022-04-01 09:25:13 ]

[袁强]:(1)如果贵公司月销售额不超过10 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如贵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减按50%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如果贵公司符合以下政策,可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规定比例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2022-04-01 09:30:26 ]

[游客]:请问,现在支持网上办税的地方有哪些?[2022-04-01 09:26:24 ]

[杨同军]: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清单内容

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山东省税务局制作了《“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共有232个涉税缴费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

二、清单事项网上办理渠道

1、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简称:电子税务局)   

2、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移动APP

3、“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办税   

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5、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6、个人所得税APP端    

7、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8、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9、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三、其他说明

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清单之内的事项,如有操作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电话96612366进行咨询,客服人员将辅导您网上办理。如网上办理仍有困难的,可联系各地办税服务厅提前预约办理,尽量减少排队时间,有效防控疫情。[2022-04-01 09:31:28 ]

[游客]:你好,请问纳税人因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会计入纳税信用评价吗?[2022-04-01 09:34:53 ]

[李鑫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第四条规定,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04-01 09:43:08 ]

[清风得意]:《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14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有哪些?[2022-04-01 09:34:56 ]

[游客纳税人]:请问领导,在电子税务局中怎么申领发票?[2022-04-01 09:35:51 ]

[杨同军]:请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发票使用里的发票领用,先开通网上申领申请,点击网上申领申请,网上申领申请,实名认证,验旧完成后,网上购票申请信息填写,自行选择购票方式。[2022-04-01 09:53:42 ]

[游客]:请问我单位每个月可领用多少发票?[2022-04-01 09:36:00 ]

[杨同军]:您好,每个月的发票领用量为您的票种核定量,具体票种核定情况,请电话咨询0546-3612366进行查询。[2022-04-01 09:41:40 ]

[游客]:请问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如何计算[2022-04-01 09:38:32 ]

[郭庆峰]:①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②安排重度残疾人之外的1名或其他各类残疾人均按1名计算。[2022-04-01 09:47:12 ]

[游客]:我公司目前已不从事建筑服务,但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告知我公司存在建筑业相关预警信息,如何处理?[2022-04-01 09:45:45 ]

[杨同军]:需核实你公司税务登记信息中行业是否维护的是建筑业,如果你单位不从事建筑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维护行业,消除该行业预警信息。[2022-04-01 09:48:14 ]

[游客]:为维护检举人信息安全,税务机关有哪些保密规定?[2022-04-01 09:46:02 ]

[李鑫三]:(一)检举事项的受理、登记、处理及查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检举材料;

(二)严禁泄露检举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严禁将检举情况透露给被检举人及与案件查处无关的人员;

(三)调查核实情况和立案检查时不得出示检举信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检举人的有关信息,对匿名的检举书信及材料,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得鉴定笔迹;

(四)宣传报道和奖励检举有功人员,未经检举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检举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2022-04-01 09:51:23 ]

[游客]:您好,请问今年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明确了纳税人可申请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和此前的增量留抵退税相比,退税办理流程有什么变化?[2022-04-01 09:47:47 ]

[郭庆峰]:按照14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具体流程,包括退税申请、受理、审核、退库等环节的相关征管事项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另外,关于退税申请时间的一般性规定是,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考虑到今年退税力度大、涉及纳税人多,为做好退税服务工作,确保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尽快获得留抵退税,将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从申报期内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仍需在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04-01 09:50:21 ]

[游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税务系统的网上办税服务受纳税人的欢迎,但有些事项还在用EMS传递信息,请问领导们能用传递电子文档替代吗?[2022-04-01 09:49:52 ]

[杨同军]:为保障公众健康,建议您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税e办”、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途径,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您可以关注“东营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税e办”进行远程涉税业务办理,“税e办”提供登记类、发票类、备案类、认定类、证明类、申报类、其他类、个人业务等8大类82项远程办税功能。[2022-04-01 09:57:07 ]

[游客]:小微企业制造业按照14号文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2022-04-01 09:52:24 ]

[郭庆峰]:按照14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2022-04-01 09:55:33 ]

[游客]:公司5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没有发票,只开了收据,企业所得税能否做费用?我们单位零星采购一个月有几万块钱,能行吗[2022-04-01 09:56:43 ]

[袁强]: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个人增值税起征点500元。[2022-04-01 10:02:51 ]

[游客]:请问工资支付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不一致时,计入哪个单位的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2022-04-01 09:56:58 ]

[杨同军]:以非劳务派遣的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工资支付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不一致时,计入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2022-04-01 10:04:46 ]

[游客]: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04-01 09:58:43 ]

[袁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先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2-04-01 10:02:07 ]

[游客]:参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是否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2022-04-01 10:00:03 ]

[袁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此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2022-04-01 10:04:06 ]

[游客]: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若不再是A级或B级,之前已经按规定申请办理的留抵退税是否需要退回?[2022-04-01 10:05:15 ]

[蔡世海]: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以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时点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是否符合申请留抵退税条件。已完成退税的纳税信用A级或B级纳税人,因纳税信用年度评价、动态调整等原因,纳税信用级别不再是A级或B级的,其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不需要退回。[2022-04-01 10:07:04 ]

[游客]:我是一家新成立企业的会计,请问2022年度社保费的缴费基数是什么?[2022-04-01 10:06:30 ]

[袁强]:自2022年1月起,参保单位暂按《东营市2022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纳标准》执行(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暂按20599元和4121元),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基数后,按公布标准执行。对参保单位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行多缴核减、少缴补齐。[2022-04-01 10:09:26 ]

[游客]:我的父母都在农村务农,他们是不是应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2022-04-01 10:06:51 ]

[主持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1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2022-04-01 10:10:09 ]

[游客]:请问河口区海域内非透水构筑物用海海域使用金标准是多少?[2022-04-01 10:07:25 ]

[杨同军]: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文件,河口区海域为五等二级,非透水构筑物海域使用金标准77万元1公顷,为一次缴纳。[2022-04-01 10:11:01 ]

[游客]:您好,请问我公司刚成立了工会组织,想缴纳工会经费,请问缴费比例是多少?[2022-04-01 10:11:38 ]

[杨同军]: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40%部分向地税部门缴纳;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并全额向税务部门缴纳。[2022-04-01 10:14:16 ]

[游客]:我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如何在年度汇算时扣除?[2022-04-01 10:15:21 ]

[袁强]:如您在预扣预缴阶段没有通过单位进行扣除或未充分扣除,可以在年度汇算时补充填报相关捐赠信息。如您已在预扣预缴阶段申报了捐赠扣除,在您使用网络渠道办理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会将您在预扣预缴阶段已扣除的捐赠金额预填到申报表中,请您核实并予以确认。[2022-04-01 10:19:39 ]

[游客]:税务行政处罚的追溯时效有哪些规定?[2022-04-01 10:16:29 ]

[李鑫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022-04-01 10:20:27 ]

[游客]:你好!请问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2022-04-01 10:17:31 ]

[杨同军]: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2022-04-01 10:18:48 ]

[游客]:“首违不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2022-04-01 10:20:00 ]

[杨同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一)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送。(二)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三)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四)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且没有违法所得。(五)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取得发票,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且没有违法所得。(六)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缴销发票且没有违法所得。(七)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八)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资料。(九)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具税收票证。(十)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十一)纳税人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且没有违法所得。(十二)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十三)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且没有违法所得。(十四)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2022-04-01 10:26:14 ]

[游客]:你好!请问在“个人所得税”APP填写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由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后,扣缴单位却没有获取到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怎么处理?[2022-04-01 10:21:09 ]

[主持人]:扣缴义务人需要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点击"下载更新"按钮下载纳税人填报并指定给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未下载到,可确认以下信息:纳税人指定扣缴义务人是否有指定错误;人员信息是否一致(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籍地区必须一致,不能使用不同证件采集)。如仍下载不到,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排查具体原因。[2022-04-01 10:23:34 ]

[游客]:我是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都不到10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22-04-01 10:24:53 ]

[蔡世海]:按照财税〔2016〕12号文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均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22-04-01 10:26:57 ]

[游客]:我忘记缴纳今年的居民医疗保险了,现在可以补缴吗[2022-04-01 10:26:56 ]

[董绍青]:

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以补缴当年费用,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之和,自缴费到账3个月后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2-04-01 10:27:46 ]

[游客]:请问,现在支持网上办税的地方有哪些?[2022-04-01 10:27:42 ]

[杨同军]: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清单内容

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山东省税务局制作了《“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共有232个涉税缴费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

二、清单事项网上办理渠道

1、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简称:电子税务局)   

2、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移动APP

3、“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办税   

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5、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6、个人所得税APP端    

7、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8、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9、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三、其他说明

    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清单之内的事项,如有操作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电话96612366进行咨询,客服人员将辅导您网上办理。如网上办理仍有困难的,可联系各地办税服务厅提前预约办理,尽量减少排队时间,有效防控疫情。[2022-04-01 10:29:41 ]

[游客]:我们小区想建1座幼儿园,请问可以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吗?[2022-04-01 10:27:46 ]

[蔡世海]:根据《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税〔2020〕17 号)规定:建设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非营利项目的,可以申请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2022-04-01 10:28:57 ]

[岁月]:我们村里有两户贫困家庭c村里想帮他们创业脱贫想了解一下对他们这种情况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2022-04-01 10:29:22 ]

[袁强]:

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山东省财政、税务、退役军人事务、人社和扶贫开发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确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除标准的通知》。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2022-04-01 10:31:12 ]

[游客]:请问什么项目缴纳人防费?[2022-04-01 10:31:21 ]

[袁强]:城市规划区新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经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不修建,但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计费面积:地面建筑物总面积8%,收费标准:1800元/平方米。[2022-04-01 10:33:15 ]

[游客]:我公司想建设一处工厂,请问水土保持补偿费应该什么时候缴纳?[2022-04-01 10:31:35 ]

[杨同军]:根据《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税〔2020〕17 号)规定: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022-04-01 10:35:33 ]

[游客]:请问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如何计算?[2022-04-01 10:35:11 ]

[杨同军]: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被派遣残疾人应当计入劳务派遣公司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经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的,签订《劳务派遣残疾职工就业安置审核归属协议》,将该残疾职工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2022-04-01 10:36:41 ]

[游客]:小微企业返还工会经费,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2022-04-01 10:35:27 ]

[杨同军]: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采取先交后返的方式。首先,各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正常计提并上解工会经费。然后填报《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到各所属税务分局进行盖章审核,经河口区总工会认定后,予以全额返还。此次返还需提供下列材料:1、《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审核表》;2、缴纳工会经费银行回单及税务开具的完税证明;3、《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4、收据(以单位账号缴纳的,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和工会章;以工会账户缴纳的加盖工会财务专用章);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申报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工会公章(企业工会尚未刻制公章的,可由企业公章代章),除收据外,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方可到区总工会申请返还。[2022-04-01 10:38:03 ]

[春天]:税务局为老年人有哪些办理汇算的服务?[2022-04-01 10:35:28 ]

[杨同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政策解读明确:“对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老年纳税人,税务部门除提供上述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申报表项目预填、提示提醒等各项服务外,还将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提供税费咨询、业务指引、全程协助办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并建立“绿色通道”,缩短老年人的等候和办理时间。”[2022-04-01 10:42:18 ]

[游客]:发现个人信息被冒用如何处理[2022-04-01 10:35:39 ]

[主持人]:(1)为方便检举及保证检举信息的准确性,建议直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端(APP)提交检举事项。个人所得税手机端(APP)操作说明:进入个人中心,点击任职受雇信息,选择非任职受雇单位,进行申诉提交即可。可通过“异议处理记录”查询模块查看申诉记录及状态。经查实属于冒用信息的将不会影响个人办税和增加税收负担。(2)如通过税务门户网站检举个人信息冒用税收违法行为,需在检举表单中详细准确提供以下信息:检举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被检举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被冒用事项(指任职受雇信息、收入缴税记录等);检举类型(指曾经任职、从未任职等)。[2022-04-01 10:39:38 ]

[游客]:你好,我们是一家小微企业,听说以后不用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了,请问有没有这个政策?[2022-04-01 10:35:48 ]

[杨同军]:有这个优惠政策,不过您说的不准确。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职职工总数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因此,只有在职职工总数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才能享受暂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2022-04-01 10:40:34 ]

[游客]: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是什么?如何缴纳?[2022-04-01 10:40:39 ]

[袁强]:东营市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不低于0.015万元每公顷每年,围海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不低于0.15万元每公顷每年。海域使用金缴纳方式:海洋部门通过非税交换平台向税务部门推送缴费人、缴费期限、缴费金额等费源信息,税务部门据以征缴入库。[2022-04-01 10:44:42 ]

[不言]:我有一家五金模具加工制造个体户,一年收入200万左右,听说这种制造业上半年的税可以暂时不交,有这回事么?[2022-04-01 10:41:23 ]

[袁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按您的描述,您应该是属于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所以您所属期为2022年1月至6月的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可以延缓缴纳,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2022-04-01 10:44:04 ]

[游客]: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等非税项目划转税务局征收,具体征收方式是怎样的?[2022-04-01 10:43:38 ]

[郭庆峰]:

根据财综【2021】19号、鲁财综【2021】19号等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我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职责划转后,各项非税收入征收模式为:“原管理部门核定,税务征收”,即:自然资源等部门通过非税信息交换平台推送缴费人、缴费金额、缴费期限等费源信息,税务部门依据自然资源等部门推送的费源信息开具缴费凭证,并将款项依法征缴入库。[2022-04-01 10:46:26 ]

[游客]:你好,我想问一下纳税信用等级能修复吗,怎么申请修复?[2022-04-01 10:45:13 ]

[杨同军]:

可以。

一、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第一条规定,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二)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三)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二、根据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二)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三)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四)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2022-04-01 10:47:18 ]

[游客]:请问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认定条件是什么?[2022-04-01 10:45:31 ]

[袁强]: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022-04-01 10:48:58 ]

[游客]:请问河口办税厅电话多少?[2022-04-01 10:52:31 ]

[董绍青]:您好,河口区办税厅对外公开电话为0546-3612366,如有相关税费问题,请及时进行咨询。[2022-04-01 10:52:52 ]

[游客]:您好,我公司上个月收到的纳税信用等级结果是M,我觉得不太对,这个怎么处理呢?[2022-04-01 10:52:39 ]

[董绍青]: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应按《办法》第三章规定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附件4)或提供复评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审核调整,并随评价结果向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2022-04-01 10:54:03 ]

[主持人]:好的,感谢董局长以及专家顾问团队的细致解答,也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2022-04-01 10:54:28 ]

[主持人]: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访谈活动马上就要结束了。今天大家参与的热情很高,提问了许多问题,专家顾问团队一一进行了解答,让我们再次感谢董绍青局长和专家顾问团队耐心细致的解答![2022-04-01 10:57:54 ]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访谈正式结束。在访谈结束后,大家如果还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河口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0546-3612366,谢谢大家,再见。[2022-04-01 11: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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