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31 来源:菏泽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在上级机关、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主题、主业、主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依法治税迈出坚实步伐。现将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以法治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过去一年来,区局党委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始终做到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战略定位法治政府职能。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将三项制度建设、放管服改革、权力与责任清单编制等重要法治事项纳入党委议事内容,确保一切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政,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方向、推动依法治税具体实践。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依法治国法治思想为理论根基和根本遵循,积极开展法治调研,研究解决涉税重大课题,倾力推进税收工作全面法治化,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面对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疫情带来的产业复苏瓶颈以及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和收入基数大幅扩大等多重压力,区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全力向提高征管质量要收入,向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要收入,进一步提升经济税收的匹配性、收入增长的稳定性、税源发展的持续性。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形势及企业经营状况,积极开展宏观和微观税收分析,准确判断收入着力点,及时采取措施,掌握税源变化。强化税收预测,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在税收预测上,加强经济税源调查,把握经济税源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税源调查,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分析税源变化趋势,尤其是对年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及时跟进,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和分布特点,提升医药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食品制造业以及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和省、市局确定的21户重点税源企业监力量重,利用企业税收申报表、财务报表等数据,进一步深化税收分析,把握组织税收收入主动权。加强重点企业税收调研,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综合企业签订合同、产品产量和销量、原材料采购、产品价格变动等情况分析企业税源规模及变化趋势,把握税源变化趋势。

2.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一是认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范服务流程及标准,要求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办理涉税业务、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实现“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二是大力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完善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办税体验区、等候休息区和维权室等区域设置,配备办税服务设备,更新硬件设施;推行 24 小时自助办税制度,升级完善现有自助办税终端,实现发票认证、发票代开、发票发售、纳税申报、涉税业务查询、完税凭证打印、三方协议验证等业务自助办理。三是继续优化税务行政许可流程,严格规范办理时限,全年区局办税服务厅审批许可类业务平均等候时间1.36分钟、同比下降 11.11%,同时不断完善自助办、网上办体系,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实现网上办税比例为94.67%。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年共开展纳税人培训 6场次,参训纳税人2137人次。结合“一企一策”税收解决方案和税收专家顾问制度工作推进,在确保疫情防护的前提下,区局对重点企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主动上门送政策,切实做到问需、问难、问计,对收集到意见建议均落实整改。全力破解“注销难”,减少纳税人“多头跑”。落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要求,取消前置审核,纳税人可一个环节一次性即时办结申领发票相关业务。全面落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重点做好落实全程服务、预约办税、“最多跑一次”、“零距离办税”、“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办税服务厅实现报告类、申报类、优惠类、证明类等主要办税事项“一窗式”集成服务,贯彻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及增加清单的 5类 156 项业务和“全程网上办”的 7 类 122 项业务。创新开辟纳税服务新路径,区局自主制作“高老师开讲啦”系列动漫宣传税收视频,内容涵盖疫情期间税收政策、电子税务局操作注意事项、社保费征收扣缴方式、办税服务热线电话等内容,截至目前共推送、观看2988人次。同时,纳税服务等部门积极开展各项税收宣传活动,包括对辖区4S店工作人进行现场指导,讲解网上缴纳车购税的多种方式;在高新区新天地广场开展“绿色环保、助力骑行”个税宣传;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果农的税收需求等。

4.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审批制度改革,对审批事项实施目录化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加强后续监督检查,定期记录并上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情况统计表,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问题。 

5.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主动争取各方支持。建立“1+4+6”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减税降费领导统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督办到位、总结反馈到位、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到位。不折不扣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政策覆盖面达 100%,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互联网+”应用,出口退税实现全面无纸化管理;积极开展新个税线上线下政策宣传辅导,组织专题培训 4场,惠及适格纳税人、扣缴义务人700余户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全面夯实税收制度建设。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参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党组工作规则的相关文件,制定并不断完善区局党组工作规则和重大工作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税法公告、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减免退税、行政处罚结果等公开制度,狠抓制度建设,突出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化解税收争议,切实提升税收法治建设。

2.切实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规范文件制定。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清理等工作的要求。 二是落实常态化清理机制。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及“放管服”改革精神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实现执法依据“减负增效”。

3.规范完善权利与责任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的通知》(税总发[2020]3号)要求和上级安排部署,第一时间统筹安排,扎实开展编制工作,切实推进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化、精准化、精细化管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研究决定重大工作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2.推进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好公职律师等系统内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逐步完善以税务系统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环节。

3.坚持集体讨论制度。落实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一律经集体审议,充分发挥“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设,着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依托执法公示平台,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托制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上线一体化平台,对“三项制度”的数据和成果进行集中展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共配置约谈室1间,执法记录仪6台,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确定区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和目录。

2.切实优化税收执法流程。加强行政审批“零逾期”管理,严格落实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建立岗责明确、流程清晰的税费业务岗责体系,积极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加强出口退税风险防控。继续加强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充分发挥金税三期和电子税务局等税收信息化系统在执法全过程记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首违不罚”、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创新制度。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同时不断探索其他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信息化记录方式,加强对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其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争议处理、行政决策、健全纳税信用体系、开展法治基地创建等工作中的作用。

3.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提高区局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区局成立了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是研究审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相关制度;二是研究审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的特殊、重大事项;三是研究审议评价结果和结果运用方案;四是负责其他需研究审议事项。以《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项目及内容,紧紧围绕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收评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税收执法权力,建立健全领导学法、科学决策、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行政复议以及执法监督等工作制度,完善评议考核、表彰奖励和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配套制度。通过督察工作的开展,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监督,通过考核机制保证行使税收执法权的税务机关及执法人员严格税收执法,履行执法程序,减少不依法办税的可能性和执法的随意性,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保证行政效率和行政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依法行政效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重点对历年信访积案遗留问题、潜在舆情风险进行摸排,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认真解决相关人员合理诉求,对待不合理诉求要及时答复,做到依据充分、事实清楚、引导细致,并采取相应的稳控措施。

2.建立快速报告机制。全面监控微博、微信、商业门户网站等网络空间,着重观察负面舆论的发展动向,对发现的舆情,各涉事主体要迅速对舆情走势、风险级别进行评估,必要时可争取同级网信部门支持。重大舆情2小时内上报,一般舆情酌情适时上报,严格按照市局要求统筹组织接访或答疑。

3.规范应对处理程序。对于舆情事件采取“快报事实,慎填原因,重报进展”原则。对不实贴文,即刻上报,对相关网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协调,消除负面影响。对诽谤、造谣等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凡发生2人以上来访的,或来访后拒不离开市局机关和巡察组驻地的,区局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来访2人(含)以下由区局分管领导或区局主要负责人当日内到现场处置;来访3人以上、滞留一天以上或发生极端事件的,由区局主要负责人当日内到现场处置;来访人员发生缠访、闹访等行为的,区局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处置。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将纳入绩效考核,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处理不及时,发生舆情事件、集体性闹访以及围堵巡察组等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和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区局每天安排局领导带班值班,负责处理信访应急事件,并在每周一组织“局长接访日”活动,由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最大限度的把问题解决,把矛盾化解到萌芽之中。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高效提升信访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形成完整的信访工作链条,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做好事前源头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稳控,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有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对内,区局领导班子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责任制,以“人机结合、科学分类、集中管理、定期更新、规范完整”的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两套信访工作档案。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完善权力救济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根据需要参与相应纠纷化解工作。对外,拓展寻求综合治理,主动加强与当地政法、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帮助,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稳定。

 2.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矛盾化解工作。注重以预防工作为基础,防范关口提前,对纳税人举报投诉、纳税争端、对税务处理决定的异议等事项提前介入,积极稳妥处置,及时发现和处理执法隐患,强化执法内部监控,促进征纳关系的和谐。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对重点工作在敏感时期实行局领导轮班接待信访,做到常态排查随时报告。区局实行领导干部办税服务厅值班制度,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并定期由领导带队走访大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依法解决办税问题。

3.积极应对涉税舆情。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舆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主动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探索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职责。充分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维护纳税人权益,实现税收普法与执法、纳税人知法与守法成效最大化。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要求,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全面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规范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区局政务公开水平。

2.认真对待内外考核监督。今年在区局内部考核中,我们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限期整改。

3.积极构建信息公开新模式。坚持“服务大厅现场公开、办税服务大厅热线沟通公开、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新闻媒体社会公开、上门辅导公开”五公开相结合,不断拓宽税务公开渠道。积极向社会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流程、纳税人信用等级等信息,实行行政执法透明化,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多层次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相关培训,重点加强信息公开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回应纳税人对于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依托“智慧税务纳税服务平台”和“税收监管协同工作系统”等6个系统,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易发多发问题,实施人机结合综合分析,通过“税收监管协同工作系统”接收市局推送的明细到纳税人的工单式基础管理任务,实施“事项清单化、任务工单化、落实模板化”精准监管,对税源管理单位反映的难点和问题及时协同解决。

2.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按照总局“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要求,将我区专票电子化业务工作与内控工作紧密结合,把内控措施融入专用发票电子化管理全流程,及时落实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做到电子专票开到哪,精准的管理跟到哪,内部风险防范措施也要控到哪,切实解决“业务与内控脱节”、“主责部门与管理部门脱节”、“上下层级脱节”的问题,推动建立“四个有人管”的工作闭环。

3.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应用,并持续拓展在促进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等领域的应用。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云平台,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与其他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完善税收大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发挥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中心平台作用。形成“一把手”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部署,法制部门牵头协调,业务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

2.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继续推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由领导干部轮流讲法。要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通过筑牢学法用法刚性约束的关口,构建起领导干部法治教育闭环,在法治实践中提升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让领导干部在区局税务干部队伍中身体力行营造“办事靠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3.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三个规范”、“每周十题、每月一考”等活动,加大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4.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谋划2022年和“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牢牢把握新时代税务工作的新形势新使命,持续优化改革工作和税收工作,充分释放改革新红利,创造税收工作新业绩,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力促形成税务人依法行政、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良好局面。

(一)健全法治运行机制,构筑高新税务新框架。一是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健全领导、专家、法律顾问相结合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对与社会公共利益、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根据情况事先向公众公布决策方案,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努力实现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务实的运行机制。按照依法设置、人事相宜、权责相融、讲求效率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和工作流程,对每个征管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规范、操作程序、执法责任进行明确的界定。三是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奖惩机制。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体系,用数据说话,公正透明评价征管、服务和行政管理绩效,并将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税收执法程序,绘就营商环境新愿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引领提升区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托税收法治“三项制度”工作的全面铺开,充分落实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过程全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持续推进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文书等制度,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三)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厘定依法治税新章程。一是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抓好税收征管法、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规范税收处罚权、税款核定权等。二是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完善机关人事、财务、后勤、公文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统筹协作。三是加大风险防控力度。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行业开展税收专项评估和风险提醒,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区域税收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涉嫌偷骗税案件,促使纳税人自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四)强化税收权力监督,点亮干事创业新航灯。将监督制约贯穿税收征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覆盖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全方位。一是防范权力运行脱轨。重点抓好“两权”监督制约,在税收执法权方面,主要是抓好对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等的监督;在行政管理权方面,主要是抓好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建管理等的监督。二是加强内控监管。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和金税监管平台两大系统的作用。将风险防控融入税收工作全领域全流程,形成全员参与、协调联动的内控工作格局。通过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岗责体系,强化对税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织密风险防控网,从根源上防止权力滥用。三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事后整改。着眼发现问题,大力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巡视检查、经济责任审计、执法监察等综合监督作用,及时督促整改问题,提高监督效能。

(五)坚持优化纳税服务,增添区域发展新动能。一是坚持简政放权。进一步落实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措施,依照政策规定将所有涉及减免税、资格认定等事项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全面梳理权限范围内税务权责事项,进一步公开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真正使税收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对于程序简便、可现场办结的事项,即时办结;对于需实地调查、上报审批或其他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在受理单中作出具体说明。开设“绿色通道”,对自主创业和增加就业等政府鼓励的事项、老弱病残孕等有特殊困难的申请人申请事项优先办理。专设“民生服务类”业务办理和纳税咨询窗口,对于减税降费新政推行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在请示的基础上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充分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三是细化服务举措。结合金税三期系统和电子税务局建设,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积极探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构建“互联网+税务”纳税服务新模式。

(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打造税务铁军新格局。规范税务执法资格管理,重视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落实普法培训机制。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加大税务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税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壮大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加大法律专业人员招录力度,并优先配备到法制审核岗位。积极调用本单位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到法制审核工作中,加强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七)加强大数据应用能力,占领税收征管新高地。将“互联网+”理念、“云”概念、“大数据”理念深化到征管、执法、服务、行政等各项工作中,通过对数据的筛选、加工、整合和比对,加大信息的统筹应用力度,科学利用现代化应用软件,有效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利用大数据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税源管理、稽查检查等,全面提升税收管理能力和水平。

(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书写依法行政新答卷。健全税收法治组织保障、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力为重点,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中心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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