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31 来源:菏泽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执法思想、总体要求及实施途径,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继续夯实法治基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税务干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能力。税收执法质量稳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税务机关形象显著提升。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县局建设法治税务的全过程。一是围绕县局党委,加强党建统领,依靠党建核心作用,开展一系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活动,在全局上下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二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明确要求县局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税收管理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坚持依法治税的坚实理论基础。三是提高县局青年干部学习积极性,调动青年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学习兴税等新媒体应用平台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筑牢理论之基。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在坚决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不断强化组织收入质量管理,克服各项困难,实现了收入规模和质量“双提高”。2021年全年完成各项收入18.31亿元,同比增长15.31%,增收 2.43亿元;税收收入完成17.60亿元,同比增长14.90 %,增收2.28亿元,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为鄄城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二)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包括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非税收入减税降费政策等在内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真抓实干,担当作为,采取一系列硬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组,以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局相关业务单位为小组成员。建立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运行工作机制,健全机制运行例会制度。为推进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打下组织基础。二是大力宣传辅导,通过鲁税通山东税务征纳互动平台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内容。各税源管理单位通过税企交流微信群、钉钉群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相关涉税政策信息,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和各项办税措施。主动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办税操作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三是督察督导跟进,县局抽出部分重点行业中的重点企业,利用电话、现场走访等方式询问企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情况,税源管理单位是否及时向企业宣传辅导了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企业是否了解优惠政策内容,企业对优惠政策是否应享尽享,做到总体把握。核实通过各个渠道提取下发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疑点数据,对于疑点数据成立的第一时间予以整改,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

(三)严格增值税发票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2021年按照总局、省局代开普通发票文件要求,严格规范代开普通发票的岗位设置、开具流程、审核、保管等,按照规定设立台账,定期抽查代开业务和存档资料,规范代开行为。

积极开展增值税发票快速反应任务风险应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反应相关工作机制,明确负责单位、专门人员,要求县局增值税发票业务单位与风险、税源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提升工作合力。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完成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反应任务12户,查补税款42.2万元。

持续做好电子专票推行工作,成立电子专票工作推行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电子专票推行宣传,加强电子专票推行内控监督,在各业务部门设置内控监督岗,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内控监督平台等信息系统开展风险扫描防控。按照电子专票核定和开具比率的工作要求,积极协作,持续加大纳税人政策辅导力度,做到同步核定、同步操作,核定比例明显提升。     

(四)加强社保非税征缴工作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联合人社局共同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征缴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督促缴费单位及时足额缴纳本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模式逐步改进,由原来个人部分全部向财政申请代扣变为由各单位自行缴纳,单位部分仍向财政申请,进一步规范了征缴模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力度及效率快速提升,提前筹划布置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累计申报达到604872人次,加上五保、计生等政府全额负担的四万余人,实际申报率已达到85%以上。

利用好智慧非税监控平台做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减税降费监督工作,各税源管理单位严格按照上级出台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执行,第一时间通过微信、鲁税通、电话和印发纸质宣传资料,宣讲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及时办理退抵税业务。依托于各分局(所)配齐配强非税业务专职人员,强化省、市、县、分局四级一体化团队建设。整理整合优惠政策汇编下发分局(所),提升各项非税收入政策认知度;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两项非税收入项目征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申报缴费流程。目前申报缴费流程较为顺畅,同时,积极为缴费人提供并宣传引导“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样化缴费渠道。

(五)持续改进和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

根据市局、鄄城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简化税务行政许可的受理文书、申请材料,完善文书送达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代办转报、咨询服务预约、网上行政许可申请等便民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对关键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非关键资料欠缺但不影响事后核查的涉税业务,为纳税人先行受理办结或流转,并签订《涉税事项容缺资料补齐承诺书》,登记《涉税事项容缺受理登记簿》,方便纳税人二次优先办理,补齐相关资料。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积极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等其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不断拓宽“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以及通过传真、邮寄、电子方式送达资料等业务范围,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做到了疫情防控与便利办税的融合。2021年分季度对税务行政审批时限工作进行统计,严格确保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根据“一次办好”要求,对于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坚决做到即时办结,2021年全年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没有一件逾期办结许可事项。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全面贯彻推进三项制度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根据总局、省局、市局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规定、方案,进一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制定鄄城县税务局三项制度推行计划,将三项制度推行作为2021年县局一项重点法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二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对应公示事项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外部官网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进行公示。三是进一步抓好执法音像全过程记录,定期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音像记录培训,下发执法音像记录资料,提高执法人员执法音像记录水平,要求各税源管理分局按时将执法音像记录视频、文书上传执法音像记录管理信息平台,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四是进一步健全法制审核机制,成立由县局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县局法制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制审核专业团队,探索县局各相关业务股室共同参与的法制审核协调机制,确保法制审核的专业性、规范性。

(二)完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

积极按照要求,按季度完成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县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对于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部分纳税人反应的问题进行调研探讨,深入税源管理分局了解纳税人实际执行不顺畅的要点,提高精准度。2021年对关于水资源税征收管理、纳税人通过自助终端代开发票问题、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问题,进行了调研整理并广泛征求相关业务股室、分局的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情况报告》3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目录和总结》1篇。

(三)着力推进“一户一策”制度

为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鄄城县税务局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以实现税费精细服务、精准监管为目标,依托“一户一策”系统分类按户施策,对不同身份特征的纳税人实施个性化、差异化、精准化的高效服务。成立由业务骨干组成的30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依托省局“一户一策”系统、金税三期系统、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和省局大数据平台等,结合纳税人实际情况和个性化需求,按户制作《一户一策纳税缴费服务报告》。共制作报告份数179份,入户服务户次179户,推送政策条数560条,推送事项条数135条。得到了纳税人的高度评价。

(四)持续改进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2021年鄄城县税务局依托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持续改进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一是根据电子专票内部控制监督和风险防控的要求,在各业务单位设立电子专票内控岗,编制风险防控网,对各单位内控岗人员进行再培训,要求确保熟练掌握内部控制监督系统操作流程、规范。本年度通过风险扫描和人工巡视核查风险14条。二是建立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联动机制,在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审定有关内控工作的重大事项。本年度在机制下组织局内13个单位完成内控自我评估。三是提早预防发现风险点,由县局内控牵头部门和相关业务股室,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对易出现风险点进行预防监控,确保及时预防,及时处理疑点。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的迫切需要。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一是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工作中将现行决策制度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形成科学有序的依法决策机制,依托县局党委会、局办公会,实现民主决策。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程序,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认真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作出的尤其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先必须进行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论证,广泛征求局内业务骨干、公职律师、县局外聘法律顾问等人员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建立以县局法制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相关业务股室业务骨干和公职律师、聘任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于重大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得作出决策。对重大决策实行跟踪反馈,及时掌握决策实施情况,综合判断决策执行效果,并适时调整、完善。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大力推进税收精准执法

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坚决贯彻总局、省局、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执法”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税收行政执法中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依法履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扎实开展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突出规范执法、柔性执法,做到减负增效、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征纳成本;二是贯彻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组织业务骨干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知晓“首违不罚”清单内容,掌握“首违不罚”金三系统操作流程,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到实处。本年度按照“首违不罚”清单做出不予处罚120余条。三是严格贯彻落实省局《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加大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做到按照裁量基准进行税务行政处罚,规范行使裁量权。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契机,着力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全面规范执法人员执法音像记录情况,定期开展培训活动,督促严格做到按照要求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督促各单位对于执法音像记录情况要做到及时上传到执法音像记录管理信息平台,通过执法音像、文书记录,实现了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由县局法制部门组织人员对税务执法文书使用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1年组织2次行政执法文书监督检查,严格杜绝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现象,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二)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2021年根据上级税务机关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组织人员及时学习2021年度督察内审工作要点,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为确保此项工作更好开展,我局在做好日常考核工作的同时,对各分局(所)、局内各单位在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调查研究讨论、多方面的剖析,找出症结所在,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加以改进。实现了对税收执法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使广大税务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严以执法,依法履职,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同时强化执法责任,加大过错追究力度,确保从制度上减少和杜绝执法过错,规范税收执法。

(三)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积极开展执法资格编号工作,对全县税务系统工作人员执法资格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梳理全县税务系统执法人员名单。对无执法资格人员是否从事执法工作开展1次全面自查,将无执法资格人员调离执法岗位,进一步确保严格做到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工作。2021年县局统一组织近年新招录公务员9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为保证参考人员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及时购买最新的学习资料,组织本单位业务骨干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辅导,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障参考人员的学习时间。开展多次执法资格模拟考试,实时掌握参考人员学习情况。本年参考人员以较优异成绩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建立由县局局长任组长的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舆情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涉税舆情监控平台和队伍建设,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涉税舆情引导,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二是建立健全鄄城县税务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出台鄄城县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及影响。三是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设立疫情应对工作组,细化应急处置方案,进一步明确各流程、各环节责任分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将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为“抓手”,更好的推进依法行政,耐心细致努力化解涉税争议。一是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编制完善权责事项信息表进一步明确行政相对人复议、应诉渠道,利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在执法过程中,保证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严格按照规定告知当事人权利救济方式及渠道,在县局成立行政复议应诉委员会,统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素质,日常加强对工作人员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严格按照程序执法。三是强化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为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主要力量,重点培养有法律教育背景的青年税务人员,充实税务法制人才队伍。2021年全年,县局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无调解和解案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明确县局信访接待部门,专门划出信访接待室。对于问题,不采取逃避躲避的态度,而是正视问题,正确对待,主动排查问题,根据信访问题进行分类,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在实践中不断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对于信访案件,耐心细致做好疏导情绪、解释疑惑的工作,努力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同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沟通,依靠县委、县政府的资源,确保税务工作秩序稳定。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决策。紧盯高频问题、关键时间节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问题整改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高频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围绕作风纪律、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综合运用电话察访、走访纳税人缴费人、实地察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全年共开展电话察访8次,明察暗访7次。紧盯关键节点开展监督。严格执行股级及以上主要负责人节假日遵规守纪情况报告;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项事前事后“两报告”制度,全年共有22名税务干部及时报告婚丧喜庆事项并作出廉政承诺。紧盯关键环节开展监督。聚焦干部管理及选拔任用,上半年,为评先评优、职级并行、职务晋升工作规范出具廉政鉴定115人次;紧跟县局党委步调,紧盯民主测评、谈话推荐、干部考察等关键节点参与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监督工作。紧盯问题整改强化监督。紧盯交叉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问题底稿,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

一是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积极构建委托暗访、“综合监控”、纪律察访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日常监督机制,积极开展“一案双查”。加强对税务人员履行各项纪律情况的阶段性、常态化监督;用好廉政谈话,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分级层层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划清纪律红线,实现谈话全覆盖、常态化,全年共开展廉政谈话2次;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接受市局开展的督察审计工作,本年度接受市局两次离任审计。积极迎接巡察监督,对巡察发现问题积极整改落实,规范下一步具体工作,有力发挥了巡察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做好对在税收执法、税收管理中出现的疑点核实和整改,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科学界定执法人员责任,尽职免责,失职问责。二是自觉主动接受系统外部监督,加强与鄄城县委县政府、纪委监察委的联系,县局党委班子主动向鄄城县委、县政府报告税收工作;持续推行“纪税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向县纪委监委领导汇报监督执纪工作开展情况、主动请示纪律审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探讨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共同研究破解监督执纪中的难题,在沟通交流中不断寻找新思路、新方法,全年共汇报工作3次。进一步加强与鄄城县审计部门的工作衔接,积极配合审计监督,主动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向县审计局提供审计材料。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信访举报电话,设置信访举报箱,安排专人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畅通网络、电话、微信等举报途径,在办税服务场所和网站中设立意见信箱,把税收执法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牵头部门,统筹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政务公开平台维护、舆情监测与应对在内的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分工合作机制。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性,不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针对纳税人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三是严格履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贯彻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依照审查程序严格审查,既要防止属于国家秘密、以及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被违法、违规公开,又要防止以保密为由,不履行公开义务,确保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

   (二)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通过税务系统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系统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公开,拓展了公开覆盖面。按照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要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及时、规范、透明。在县局组织收听 “行风热线”等节目,及时了解掌握当前税务工作情况和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结合新技术应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紧紧依托包括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等一系列新的信息系统的应用,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务执法质量。今年以来随着税收大数据平台等系统上线应用,为税务政策落实、风险防范及应对进一步提供了科技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持续深入推进“精细服务”,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智慧办税。按照“线上服务不打烊、线下服务无死角”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持续优化线上、线下服务。加强移动办税服务工作,打破传统办税限制,通过移动办税车、云呼叫平台、鲁税通等方式为纳税人送去便利,优化办税流程,减轻办税负担,提高办税质效。移动办税车配备2名办税骨干为纳税人进行业务办理和政策宣传工作,目前可办理领购发票、打印完税证明、代开发票、社保征缴等业务。纳税人还可提前进行预约,减少办税等待时间,解决特殊群体办税需求及偏远地区办税路程远、时间长等办税“痛点”,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加强县局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理顺工作机制。针对依法治税工作出现的新变化,研究制定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局内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修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修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确保局内各单位,紧紧围绕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确定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审议确定涉及法治工作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部门职责任务;对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审议;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考核。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21年,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4次工作会议,会前以“会前学法”的形式组织各参会人员学习法律法规。会上针对包括“首违不罚”清单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在内的重大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十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关键一年,国家税务总局鄄城县税务局将继续在市局、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强化税收征收管理,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加强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按照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持续提高税务行政管理质量,持续改善办税服务水平,推进便捷办税方式。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程序,提高税务执法水平,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内外部监督,依托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改进督察内审工作,拓展监督途径,密切联系审计、纪检监督部门,筑牢纪律防线。推进鄄城县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以贯之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引领作用”,在工作中不断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法治税务建设过程中。

 二是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助力地方“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                   

 三是扎实稳妥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推动税费收入质优量增。妥善处理好减与收、质与量、条与块、近与远的关系,既要把该收的依法依规收上来,又要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

 四是继续切实强化精确执法,增强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坚决防止和纠正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不断推进落实“首违不罚”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五是加强法治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税务系统 “三师”计划,鼓励青年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发掘培养一批具有法律教育背景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县局法制部门中,为具备资格的青年干部申请公职律师,加大培养力度,壮大公职律师队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