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陵城区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31 来源:德州市局办公室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1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狠抓税收法治工作落实。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的情况。依法行政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系统性工程。陵城区税务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分解工作任务,整合工作资源,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每年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陵城区税务局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53号)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出台前征求意见、施行时间及发布形式等规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

二是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把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定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废、改、立工作,及时解决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杜绝“依法打架”现象。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跟踪问效机制,及时收集、剖析新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制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有针对性组织局领导集中学习宪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和税收征管法等各项法律制度,牢固树立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意识,提高决策能力,确保决策的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相关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税收规范性文件、重大税务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增强对关乎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力度,认真听取广大税务工作人员以及税收专家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降低重大决策执行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

三是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在决策过程中明确行政决策的执行主体、执行内容、执行程序和执行时限,建立决策执行全过程追踪反馈制度,决策执行的每一环节、步骤由专人负责,及时反馈执行的情况。形成决策文件记录归档制度和决策执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所有的决策文件能够保存在案,所有的决策执行瑕疵都能够追责到人。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促进执法行为统一规范。认真开展执法督察工作,推进执法督察工作创新实践,按要求完成督察任务。

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新进公务员参加税务总局执法资格考试,未取得执法资格者尽知参与税收执法工作,2021年共有8名公务员通过考试获得执法资格。加强对税收执法证件的统计和管理,按照省局的安排对全局税务工作人员执法资格和税收检查证的配备情况进行统计,并对所有人员的执法资格证件进行统一编码,以方便后续对执法人员进行管理和责任追究。

三是坚定不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以及《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的要求,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将应公示的信息录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并定期进行维护和完善,保障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完善执法人员的硬件配备,要求其在执法过程中佩戴记录仪、照相机,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及时将音像资料上传至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留档备查。设置专门的询问室,对约谈纳税人过程进行记录,确保约谈程序合法合规。严格履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聘请了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重大执法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办案人员及时补正,以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的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依法防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舆情泛滥等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处理完善、调查评估,尽可能降低重大突发事件对局机关工作的负面影响。

二是强化重大突发事件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纳税服务舆论风险、税收执法风险等重大风险的监控预防,发现风险及时化解,防止事态恶化导致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按照上级的要求设立重大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应对处理机制,组建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领导小组,通过日常模拟演练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加强在突发事件来临时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交流沟通。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探索涉税争议调解处理新形式与办法,切实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矛盾纠纷,维护征纳关系和谐稳定。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完善投诉机制,提高投诉办理效率,畅通投诉渠道,规范处理流程。

二是落实信访投诉工作。建立信访工作机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工作协调联动制度和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信访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信访、舆情、应急工作联席会制度,严格落实信访答复、复查、复核制度,及时依法终结信访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建立健全新闻发布联系机制。明确新闻发言人,负责对外新闻发布工作,指定新闻联络员,具体协调处理宣传工作相关事宜。对新闻媒体报道的各类涉税新闻事件,对可能诱发重大舆情的事件,主要责任人亲自研究应对措施。对新闻媒体及纳税人反映的各类涉税建议、意见、投诉等,及时回复办理,力求圆满解决。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加大政务服务力度,在门户网站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南。及时摘转和发布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税收政策,为纳税人提供查询平台。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对新近出台、公众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进行深度解读,积极发挥主流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多角度、多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

一是加快税收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税收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通过电子税务局网站和手机APP实现更多纳税申报事项“网上办”和“掌中办”,积极推进社保费用、非税收入缴纳信息平台和金税三期等税收信息平台的整合,提升缴费业务办理效率,实行增值税普通发票网上自助代开、自行领取,最大程度节省纳税人的时间,实现政务服务集中化和税费缴纳便宜化,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建设税收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区局参与了市政府“德州通”政策平台和省政府中央政策厨房政策平台的政策整理录入工作,将所有在有效期内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和政策解析统一录入平台并对外开放,方便纳税人进行查询。

三是建设“一户一策”“一户一策”内外风险防控融合工作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强大的数据收集、统计、分析能力,满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企业税费缴纳情况、税费减免享受情况、税收风险状况、税收违法状况等信息进行全面了解的工作需求。实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缴税情况深入分析和税收风险及时提醒,帮助纳税人及时防范化解税收风险。

(九)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机制,加强局党委领导班子法律知识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的学习。确立了领导小组季度例会、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区局法治人员法治专题培训计划,由领导小组带领全局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法律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税收政策文件,实现并加强了领导小组对区局全面推进依行政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存在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的总体工作格局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从规范执法向全面规范行政行为转变方面做得还不够,不同内部单位之间存在差异。我局将在全面深化规范行政行为,形成业务部门与行政科室法治思维协调一致,区局机关与基层分局共同推进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二是单位内部落实法治理念教育方面还不均衡。在运用法治理念指导工作实践方面做得还不到位,部分同志的经验主义思想还存在。我局将以加强全体公务员法治能力建设为目标,开展公务员法治知识更新,年初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体干部加强学法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法治理念方面的教育,培养执法人员根深蒂固的法治意识。

三在执法风险应对方面手段还显单一,风险意识不足。加快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针对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内控内生化情况摸底调查和系统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提升全单位执法风险意识,以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强化税收执法督察,加强对督察结果的运用,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规定,对执法过错行为一追到底。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发挥党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核心作用

党委主要负责人带领本级党委在区局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发挥主要的领导作用。党委负责审核区局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将法治建设任务纳入区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监督法治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区局法治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情况,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发挥引领和突破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的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严格依法依规制定实施区局重大行政决策

   一是主要责任人带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区局重大决策在遵循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的原则,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决策流程,在党委集体讨论表决的基础上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策在提交讨论前均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合规的不得进入集体讨论程序。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健全税收法律专业人才咨询机制,发挥区局税收专家顾问团队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的论证指导功能。主要负责人和区局党委在决策意见形成过程中充分听取税收专家顾问和公职律师具有专业性、代表性、典型性的建议,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降低决策风险。

三是实行严格的决策责任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区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主抓决策实施的重点环节,确保决策内容高质量执行。健全区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在决策执行中出现严重失误或者导致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时及时启动追责程序,追查责任主体,明确问题的责任性质和责任的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罚。

(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税收执法

一是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区局税收执法工作的开展,积极推动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设,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纳税服务厅做好行政执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将区局的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图、行政处罚信息、委托代征信息、行政许可结果等税收执法信息悉数公示。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设备,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执法的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并及时归档到执法音像记录平台,实现执法音像信息有效存储、传输、应用和管理。对于区局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重大执法决定,严格由法制部门实施前置审核程序,决定未经审核的,一律不得作出。

二是第一责任人带头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局机关以及各分局(所)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资质和执法责任。2021年集中对全局人员的执法资格信息重新进行统计、梳理,对执法证件缺失人员统一进行编码,确保所有税收执法工作由具有执法资格的正式人员进行。加强对所有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责任,将执法效果纳入执法人员绩效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督察,重点核查上级下发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执法疑点问题,不断提升区局税收执法工作质效,避免出现违规处罚、以罚代管、执法腐败等现象。

(四)有效监督制约区局行政权力的运行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区局党委班子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领导责任,不断提升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推动党内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时刻提醒区局税务人员端正风气、谨慎用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严防税收权力寻租、贪污截留税款等滥权行为。

二是在第一责任人的带领下推动完善区局内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自上而下多层级的监督管理模式。坚持党委主抓重点税收工作,全面掌握最新的工作动向,监督指挥各科室以及各分局(所)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行政职能,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避免乱用职权风险和贪污腐败风险。

(五)全力支持本级政府机关法治工作开展

    第一责任人在领导区局政府履行税收职能的过程中,全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自身职能,遵从并认真执行政府机关安排的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自觉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在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时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且认真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绝不干预地方司法审判活动。

(六)努力提升机关全体人员的法治素养

完善区局税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制定年度、季度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培训。第一责任人在法治教育培训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领导全局人员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重点学习宪法、民法等通用法律知识,不断壮大区局法治工作队伍,提升全体人员的法制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陵城区税务局将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要求,继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全面履行依法治税的机关职能。具体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税收和社保非税收入的预算、征收管理、政策效应分析、票证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组织税收行政许可审批和执法检查,做好纳税服务,防范税收违法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为税收法治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健全组织。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形成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专门抓、其他科室(分局)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确保工作有安排,有督导,有落实,重大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三是以上率下。坚持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全局落地生根。

(二)完善依法行政执行机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一是探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局、市局工作部署,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信息透明、行为规范、结果合法等三个层面对行政执法进行规制,通过程序正义保障实体公正,实现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接受合法性审查,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和法治税务。二是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区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从重案标准、审理流程、文书制作、信息传递、结果处理等方面规范重案审理流程,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发挥重案审理对税务稽查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三)完善依法行政救济机制,进一步加强税收权益保护。一是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落实行政复议法和新修订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畅通复议渠道,运用和解、调解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效能,在法制轨道上化解矛盾和纠纷。二是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人员、内部专业法律人才、聘用律师、专家在制定重大税务行政决策、推进依法治税中的积极作用,协调外聘律师组织庭审观摩、举办法治培训讲座、开展法治咨询、审查合同协议等工作,为税收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三是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工作。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公职律师培养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鼓励公职律师团队参与重大税收决策、复议诉讼、重案审理、法律咨询服务等税收实务,使之成为服务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带动提升税收工作的整体法治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