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王兴艳等9户纳税人(名单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16]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威海环翠税税通〔2022〕1000062113号、1000062116号、1000062250号、1000062251号、1000064204号1000064205号1000064206号1000064207号 1000064208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东路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清册 .xlsx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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