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系统升级暂停办理税费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于2022年11月25日(周五)22:00至11月27日(周日)8:00对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等相关系统进行停机升级。期间,各市、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所场所)等办税场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APP、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自助办税终端、微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支付宝社保费缴纳、爱山东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缴费客户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缴纳、银行各缴费渠道、不动产登记与联办等系统无法办理税费业务,税费缴纳功能暂停使用。

  请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相关业务。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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