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免费领取税务UKey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1-01-21 来源:济宁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及税务UKey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21日起,税务UKey支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自2021年1月21日起,山东省(不含青岛市)需要开具上述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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