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降低社保费率 激发市场活力”在线访谈

发布日期:2019-05-09 来源: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访谈主题:“降低社保费率 激发市场活力”在线访谈

访谈时间:2019年5月9日9:30-11:30

访谈嘉宾: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局长 魏亮珠


    [ 主持人]尊敬的缴费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由滨州市税务局主办的“降低社保费率 激发市场活力”在线访谈活动。参加今天访谈的嘉宾有: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魏亮珠、党委委员王士磊,社会保险费科室的负责同志。访谈正式开始,如果您有涉税疑问,现在就可以通过山东税务门户网站平台留言提问了,我们期待您的参与!  [2019-05-09 09:39:45]

    [ 主持人]魏局长,您好!  [2019-05-09 09:40:28]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魏亮珠]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滨州市税务局,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理解和支持税务工作、社保费工作的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参加今天访谈活动的各位网友表示真诚的欢迎。非常高兴能够通过“在线访谈”这个平台,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真诚地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对我们滨州税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05-09 09:41:11]

    [ 主持人]魏局长,请您先简单介绍一下此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背景及意义好吗?  [2019-05-09 09:41:31]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魏亮珠]好的。社会保险制度关乎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社保制度平稳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制度的保障水平和可持续发展。同时,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也直接关系企业经营成本,关系企业和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中央高度重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工作。2015年以来已5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近5000亿元。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2010年以来,我省先后8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多个险种。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以上降至目前的18%,在全国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阶段性降至1%,处于全国最低水平;工伤保险实行差别费率,平均费率由1%左右阶段性降至0.59%。  [2019-05-09 09:43:12]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魏亮珠]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企业呼吁进一步减轻缴费负担,中央对此非常重视。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可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并要求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  [2019-05-09 09:43:50]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魏亮珠]4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山东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我省降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从5月1日开始,在全省推开执行。目前,我们已积极协同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落实措施,加快宣传辅导,确保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2019-05-09 09:45:25]

    [ 主持人]魏局长,那请您介绍一下此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主要内容吧。  [2019-05-09 09:46:10]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魏亮珠]好的。这次出台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直接降低社保费率的措施主要有两项:一是降低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16%。二是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期一年到2020年的4月30日,也就是说失业保险继续实施1%的总费率,工伤保险的费率是各地可继续根据基金累计结余的情况来确定降低的幅度(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18—23个月可下调20%,24个月以上可下调50%)。  [2019-05-09 09:48:04]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魏亮珠]这两项措施当中,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幅度比较大,是关键性的举措,企业对此十分关注。大家知道,目前我市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是18%,它占整个社保单位缴费比例中的大头。费率水平高的原因是多方面,主要是过去制度转轨带来的历史负担较重,还有这些年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加上养老保险目前的统筹层次还不够高,基金的调剂能力有限等原因。  [2019-05-09 09:49:47]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魏亮珠]近年来,养老保险基金的总体支撑能力在逐步增强,省级统筹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并且从去年开始建立了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基金的调剂能力在提高,具备了较大幅度的降低社保费率的条件。由于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对降低企业缴费负担影响直接,给企业带来的感受会更公平、更有效,所以降费政策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2019-05-09 09:50:31]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魏亮珠]另外,本次降费政策中还有一项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这实际上也是我们这次降费综合方案的另一个含金量比较高的政策。大家知道,一个单位或者个人缴纳的社保费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缴费比例,我们叫费率;二是缴费基数,我们叫费基。费率和费基的任何一个因素的调整变动都会对缴费的金额产生影响,换句话说,我们调低费率也好,或者调低费基也好,都会导致缴费金额的减少、缴费负担的减轻。我们这次降费的方案对此问题进行了综合的考虑,除了刚才介绍的降低费率政策以外,也对社保缴费基数的政策进行了调整,明确以全口径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来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的指标。这项政策含金量非常高,减负的效果也非常明显。  [2019-05-09 09:51:21]

    [ 主持人]好的,谢谢魏局长。现在已经有很多网友提出问题了,我们先请王局长回答下网友们的问题。  [2019-05-09 09:53:35]

    [网友 东风来袭]此次降低社保费率,对企业来说是一项降低负担、增加发展动力的好事,但对我们职工而言,会不会造成退休以后领取的待遇下降呢?  [2019-05-09 09:54:53]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你好,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因为根据现行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待遇与单位缴费比例不挂钩,也就是说单位缴费比例高低与养老金计发水平没有直接关系。今年,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上调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让广大退休人员的“钱包”更鼓、养老保障更加殷实。  [2019-05-09 09:59:41]

    [网友 “一带一路”]你好,方案出台以后,我也在网上看了,但是对于,其中说到的改变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有些看不明白,请详细解释一下吧。  [2019-05-09 10:00:51]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谢谢网友的提问。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扩大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的问题。根据国家规定,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时,以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最低不低于60%,最高不超过300%。过去,我们把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也就是俗称的“小口径平均工资”。根据《实施方案》,我们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人员的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作为“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这种做法,既能够更加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的实际工资水平;对于符合按下限缴费条件的职工,又能够减轻其缴费负担,相关企业也将因此而降低缴费成本,特别是部分小微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受益将更加明显。  [2019-05-09 10:03:30]

    [网友 碧海蓝天]你好,我是一名个体户,参加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我想问一下,这次的社保降费政策,我们也可以享受到吗?  [2019-05-09 10:05:52]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你好,灵活就业人员也属于本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范围。过去,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是在“小口径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今后可在“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缴费基数。这次政策调整,不仅调整了平均工资口径,降低了缴费标准,而且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权也更大,收入较低人员可以选择较低的缴费标准,减轻缴费负担,收入较高人员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标准,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体现“多缴多得”。  [2019-05-09 10:09:46]

    [网友 天地一沙鸥]您好,我想问一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是从5月1日起执行,还是从1月1日起执行呢?    [2019-05-09 10:14:24]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采取这一方式,既为了保持年度缴费政策的统一性、规范性,也能更好地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缴费负担。每年1月1日至测算公布“全口径平均工资”之前,暂按原缴费基数政策执行,测算公布后,再作缴费清算。  [2019-05-09 10:16:08]

    [网友 十里桃花]你好,我是一名企业会计,请问,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后,企业社保就要到税务部门缴纳了吗  [2019-05-09 10:20:19]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 4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文件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暂按现行征收体制征收,稳定缴费方式。即,企业职工社保费仍然由社保、医保部门征收。  [2019-05-09 10:24:03]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这位网友你好。前期,山东省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改革的重大决策,按照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要求,在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局良好。  [2019-05-09 10:22:52]

    [ 主持人]下面,问答环节暂停一下。由我代问一些网友普遍关心的问题。  [2019-05-09 10:27:13]

    [ 主持人]王局长,降低社保费率直接关系到企业负担和经济发展,税务部门将如何贯彻好国务院部署,确保降低社保费率政策落实到位?  [2019-05-09 10:27:32]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大举措。  [2019-05-09 10:29:49]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按照国办和省政府印发的方案精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即原由社保、税务征收的继续由社保、税务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因此,从5月1日起,我市税务部门要把已经承接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的社保费征管工作抓好服务,切实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率,因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2019-05-09 10:30:42]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3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作出部署后,税务总局迅速传达学习贯彻,全市各级税务部门通过视频会议形式进行了学习。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做好以下四点落实。  [2019-05-09 10:31:34]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一是组织保障到位。目前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已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社保费专门工作组,建立起“一竿子插到底”的指挥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我们已梳理制定了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2019-05-09 10:32:12]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二是业务支撑到位。我们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信息系统,做好各项征管准备,并加强统计核算,及时掌握政策实施成效。同时,通过制定业务指南、开展业务培训等措施,让广大税务干部理解好、掌握好政策和操作要求。  [2019-05-09 10:32:53]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三是宣传服务到位。我们以减税降费为主题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并把活动延长到5月20日,扎实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宣传工作。同时,编印政策问答,主动上门服务,充分利用12366热线、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全力做好政策培训辅导。  [2019-05-09 10:34:11]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四是督导考评到位。我们将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税务系统绩效考评。我们诚恳接受各方监督,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令各级税务机关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谢谢!  [2019-05-09 10:35:29]

    [ 主持人]好的,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网友的提问。  [2019-05-09 10:36:26]

    [网友 何以笙]我省的企业职工社保什么时候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呢?有时间安排了吗?  [2019-05-09 10:38:10]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涉企社保费划转问题,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对涉企业社保费,现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的地区,继续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现由税务部门按社保经办机构传递的应缴费额等信息征收的地区,继续维持核定征收的方式不变;由企业根据社保缴费政策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的地区,维持社保缴费的方式不变。  [2019-05-09 10:41:12]

    [网友 kk123]这次降低社保费率是临时性的吗?  [2019-05-09 10:45:04]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这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是临时性、阶段性的,而是长期性制度安排,而且不设条件,不限范围,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降费率中得到实惠,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感受更公平、更有效、更解渴。据测算,2019年我省将为企业减轻社会保险缴费负担171亿元左右,其中减轻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负担86亿元,减轻企业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85亿元。今后,随着工资水平提高,降费率的减负成效将更加明显。  [2019-05-09 10:46:53]

    [网友 大江大河]如果我今后遇到了社保降率方面的问题,该到哪里咨询问答呢?  [2019-05-09 10:49:28]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你好。目前,我们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共同积极提供社保降费方面的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其中,全市税务系统已经开始组织线上线下全覆盖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培训,各级税务部门正在积极编印政策问答口径,有针对性地答疑解难。同时,您还可以通过12366热线、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新媒体、缴费服务微信群、“税收宣传月”活动等渠道,了解最新的政策情况和办税流程,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019-05-09 10:51:10]

    [网友 乐在其中]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2019-05-09 10:54:12]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你好,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显著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五点。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性质;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2019-05-09 10:58:48]

    [网友 笑哈哈]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特殊规定?  [2019-05-09 11:00:05]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你好,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19-05-09 11:00:52]

    [网友 游泳的鱼]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有哪些?  [2019-05-09 11:09:06]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你好,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为: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  [2019-05-09 11:10:22]

    [网友 世豪]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有何规定?  [2019-05-09 11:14:18]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王士磊]你好。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可以在全省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2019-05-09 11:15:43]

    [ 主持人]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访谈活动马上就要结束了。今天大家参与的热情很高,提问了许多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热点、焦点问题,我们一一进行了解答,在这里,我们再次感谢魏局长、王局长和社保科同志们耐心细致的解答!  [2019-05-09 11:16:15]

    [滨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魏亮珠]十分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也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所提的意见和建议。今后我们将继续畅通征纳互动渠道,进一步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认真倾听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广大纳税人、网友一如既往的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2019-05-09 11:18:59]

    [ 主持人]再次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今天的活动到此结束,再见!  [2019-05-09 11: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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