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9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了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全社会信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山东省司法行政网“首页-政府法治服务-山东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lifaerchu@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司法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

  附件: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山东省司法厅

                                  2019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