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在线访谈

发布日期:2019-01-25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访谈主题:“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在线访谈

访谈时间:2019年1月23日10:30-12:00

访谈嘉宾: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李学博


    [网友 一生有你]我在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后不会注册,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注册吗?  [2019-01-23 11:08:11]

    [临沂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主任 李晓东]目前“个人所得税”APP有两种注册方式:一种是人脸识别注册(仅适用于居民身份证注册),通过人脸识别手段对用户进行实人验证,该方式是通过对实时采集的人脸与公安留存的照片进行比对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完成实名注册;另一种是到办税服务厅领取注册码认证注册(适用于所有证件类型注册),纳税人先行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认证登记后申请发放注册码,然后采用此注册码在“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以后凭此账号即可远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税。  [2019-01-23 11:09:13]

    [网友 一谈就成]别人租赁的住房又转租给我居住,那么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租金支出》中“出租方信息”一栏时是填写原房主信息还是填写转租人的信息?  [2019-01-23 11:06:52]

    [临沂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张庆华]应填写与该承租方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出租人信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的规定,应具体填写住房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2019-01-23 11:10:44]

    [网友 以梦为马]我是咱市直部门的一事业单位,我们职工填报给我们的电子《扣除信息表》模板后我们是否还要留存其他资料?  [2019-01-23 11:01:51]

    [临沂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张庆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2019-01-23 11:04:16]

    [网友 兰山区侯先生]测试。。。  [2019-01-23 10:01:04]

    [网友 游客]我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还要向扣缴义务人报送资料吗?  [2019-01-23 10:07:38]

    [网友 游客]用父母的公积金为孩子买房子,预售合同上写孩子的名字,这种情况父母可以扣除吗  [2019-01-23 10:16:04]

    [网友 游客]如果父母双方只存在一位了,另一位已经去世,其子女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模块中是按1000元分摊还是按2000元分摊?  [2019-01-23 10:14:41]

    [网友 游客]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2019-01-23 10:39:14]

    [网友 游客]在哪里可以下载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2019-01-23 10:14:27]

    [网友 游客]个税关注  [2019-01-23 10:18:17]

    [ 主持人]尊敬的广大纳税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  [2019-01-23 10:31:48]

    [ 主持人]欢迎参加由临沂市税务局主办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在线访谈活动。参加今天访谈的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李学博以及征收管理科科长张庆华、个人所得税科科长黄跃伟、纳税服务中心主任李晓东、纳税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科员)杨建,由他们现场解答各位网友提出的涉税问题。欢迎大家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2019-01-23 10:32:28]

    [临沂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李学博]为了确保个人所得税新政平稳落地,我局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和辅导,让纳税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如期享受个税新政红利。一是多平台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扩大宣传效应,主动联系临沂电视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滚动宣传;在全市范围内的办税服务厅滚动播放个税宣传视频;通过市区3000余台楼宇广告机循环播放,让税收政策进入千家万户;印制纸质宣传海报、系列折页、公告等50余万份,在大厅摆放。二是全方位培训。采用“全市联动+分行业推进”的方式,组织业务骨干采取远程视频、进扣缴单位等多种方式对纳税人实行分类培训。截至12月底,累计培训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扣缴单位5288户,扣缴义务人312760人次。三是针对性解惑。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家团队充实到办税厅、 12366坐席,实时解答个税APP安装、专项附加扣除等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019-01-23 10:40:05]

    [网友 网友]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单位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扣税?  [2019-01-23 10:48:33]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而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同时,如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因此,《通知》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请扣缴单位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于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  [2019-01-23 10:57:06]

    [网友 游客]在哪里可以下载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2019-01-23 10:53:07]

    [临沂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张庆华]纳税人可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2019-01-23 10:58:27]

    [临沂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李学博]去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个税法,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这次个税改革有四个亮点:一是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将原先分类计税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计征,其他诸如经营所得、利息、红利等仍分类征收。二是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也就是每人每年6万元)。三是增设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四是调整优化了税率结构。新个税法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跟此前工资薪金税率一致,均是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但是拓宽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了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2019-01-23 10:35:08]

    [网友 游客]职工月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达不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也就是达不到5000),还需要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吗?  [2019-01-23 10:08:10]

    [临沂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李学博]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参加这次在线访谈活动并能与各位网友互动交流。下面我把咱们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个税法及其配套的各项法规向大家作一简要的介绍。  [2019-01-23 10:33:33]

    [网友 游客]如果父母双方只存在一位了,另一位已经去世,其子女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模块中是按1000元分摊还是按2000元分摊?  [2019-01-23 10:50:49]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按照2000元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扣除范围是指被赡养人有年满60周岁的即可享受,与老人数量无关。  [2019-01-23 11:01:56]

    [网友 游客2019]夫妻两人都在罗庄工作,但结婚以前双方各自租房居住,婚后搬至男方租赁的住房中居住,那么该房租金支出可以有女方扣除吗?  [2019-01-23 10:59:02]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十九条”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2019-01-23 11:02:52]

    [ 主持人]李局长,通过您的介绍可以看出新个人所得税法与老法相比变化是挺大的,像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增设了专项附加扣除等等,对我们工薪阶层来说确实是个实实在在的大红包。我们临沂税务系统采取了哪些措施及时将“新政策福利包”送到纳税人手里,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到个税改革红利呢?  [2019-01-23 10:36:13]

    [网友 俺是沂蒙人]我想咨询一下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两套房可以同时享受扣除吗?  [2019-01-23 10:40:00]

    [网友 临沂在线]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2019-01-23 10:48:15]

    [临沂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张庆华]对于安卓手机系统,可以登录山东省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首页“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二维码下方有一个【手机端下载】,点击后,通过手机扫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安装即可。也可以通过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APP应用。对于苹果手机系统,请在苹果应用商场App Store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APP应用。  [2019-01-23 10:51:15]

    [网友 游客]用父母的公积金为孩子买的房子,预售合同上写的也是孩子的名字,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吗?  [2019-01-23 10:54:48]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该情况不属于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2019-01-23 11:00:36]

    [网友 游客]家庭中有两个子女,均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是否可以扣除2000元?父母间可以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2019-01-23 11:09:35]

    [网友 临港春风]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住房,婚后可以由另一方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吗?  [2019-01-23 10:02:55]

    [网友 游客]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单位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扣税?  [2019-01-23 10:04:11]

    [ 主持人]访谈现在开始。  [2019-01-23 10:32:55]

    [网友 临沭 网友]若父母只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无赡养能力(伤残),另一个赡养老人能扣除2000吗?  [2019-01-23 10:20:03]

    [ 主持人]李局长您好, 欢迎您们的到来。今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已经全面实施了,下面由您先把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向广大网友先介绍一下吧!  [2019-01-23 10:33:17]

    [网友 苍山]我在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后不会注册,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注册吗?  [2019-01-23 11:05:13]

    [ 主持人]李局长,现在已经有一些网友在线提出了一些问题,我们现在开始解答网友的问题。  [2019-01-23 10:42:30]

    [网友 游客123]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变化)是什么呢?  [2019-01-23 10:12:28]

    [网友 游客]纳税人在临沂工作,没有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租金怎么扣?  [2019-01-23 10:26:08]

    [网友 工作在乡镇]几点开始  [2019-01-23 09:43:01]

    [ 主持人]10:30准时开始  [2019-01-23 09:51:29]

    [网友 游客-耕耘]请问李局长,六项附加扣除费用有哪些办理渠道?  [2019-01-23 10:46:13]

    [临沂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主任 李晓东]目前个人申报扣除六项附加费用的方式有四个渠道:一是自行下载 “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二是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报送;三是到办税服务厅报送给税务机关;四是提交给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报送。  [2019-01-23 10:53:54]

    [网友 游客]开始了?  [2019-01-23 10:33:22]

    [网友 游客]在家务农的农民能享受那种专项附加扣除?  [2019-01-23 11:14:35]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可以减除专项附加扣除。您如果从事个体经营,同时没有这些综合所得的,也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现在很多人进城打工,也有工资收入,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对于在农村务农,没有综合所得,如果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国家是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总体看,在家务农的农民享受的税收优惠力度大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019-01-23 11:15:06]

    [网友 游客]我2015年用首套住房贷款购买的住房,目前还在还款中,现在可以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吗?  [2019-01-23 11:11:44]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可以享受到,只要是在2019年度(含)以后,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的,都可以享受专项扣除。但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019-01-23 11:12:55]

    [网友 东方凤凰]是不是家中只要有未成年子女均可以进行子女教育扣除?  [2019-01-23 11:12:18]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不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通俗的说,子女教育只有在子女满3周岁当月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可以扣除。  [2019-01-23 11:15:58]

    [网友 临港之春]我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还要向扣缴义务人报送资料吗?  [2019-01-23 11:17:56]

    [临沂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张庆华]个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就不要再向扣缴单位报送资料了,目前居民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渠道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填报;自行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填报;提交给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软件填报。通过前三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您所填报的信息,您无需再向扣缴单位另行填报。  [2019-01-23 11:21:09]

    [网友 游客]父母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子女可以在工资收入里扣除吗?  [2019-01-23 11:17:01]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不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父母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子女是不可以在工资收入里扣除的。  [2019-01-23 11:18:24]

    [网友 网友]如果父母有一方不满60,独生子女,怎么扣除?  [2019-01-23 11:20:50]

    [网友 游客]如果本月单位发工资以前没有及时报送附报加扣除信息,以后报的话还可以扣除吗?  [2019-01-23 11:23:11]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1月份单位发放工资时没有及时申报附加扣除信息的,可在以后月份申报后一次性补扣享受;一次性扣不完的还可以在下一月份工资中继续补扣,并且因少扣或者应扣未扣而多缴纳个税的,还可以在下一年度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2019-01-23 11:23:55]

    [网友 游客]我通过手机APP填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单位财务怎么说无法下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019-01-23 11:24:34]

    [临沂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张庆华]纳税人通过 “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填报专项附加信息后,扣缴客户端需要过三天才能下载到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019-01-23 11:25:26]

    [网友 莲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包括公婆、岳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吗?  [2019-01-23 11:27:09]

    [网友 沭河赞]若父母只有只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无赡养能力(像伤残等),另一个赡养老人能扣除2000吗?  [2019-01-23 11:29:15]

    [网友 兰山人在兰陵]我在临沂市区有一套住房,但我在兰陵工作,在兰陵租房居住是否可以扣除住房租金?  [2019-01-23 11:30:06]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不可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虽然你在兰陵工作并租房居住,但是兰陵在临沂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而你在临沂又有自有住房,所以你在兰陵居住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不能在工资中扣除。若你在临沂的住房是用首套住房贷款购买并且还处在还款期,可以扣除规定限额范围内的住房贷款利息。  [2019-01-23 11:30:51]

    [网友 游客]听说新个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只要取得综合所得都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吗?在什么时间办理?  [2019-01-23 11:36:59]

    [临沂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张庆华]不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只有取得的如下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4.纳税人申请退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019-01-23 11:37:48]

    [网友 游客-晓]我是一名个体经营者,有两个问题:请问我取得的经营所得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吗?应该怎样扣除?  [2019-01-23 11:37:00]

    [临沂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张庆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十五条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也就是如果你没有综合所得,在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费用。  [2019-01-23 11:40:09]

    [网友 游客]职工月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达不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也就是达不到5000),还需要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吗?  [2019-01-23 11:41:02]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2019-01-23 11:41:59]

    [网友 游客123]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2019-01-23 11:43:34]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可以扣除  [2019-01-23 11:45:08]

    [网友 真卿故里]请问,我在费县租房居住,住房租金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谢谢。  [2019-01-23 11:42:12]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临沂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临沂市范围内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都是每月1100元,所以在费县租房居住的住房租金附加扣除标准也是每月1100元。  [2019-01-23 11:48:21]

    [网友 游客001]我是罗庄区市民,我以前用全款购买一套住房,去年又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请问这种情况符合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标准吗?  [2019-01-23 11:47:16]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请你咨询贷款银行。  [2019-01-23 11:50:23]

    [网友 情牵鲁南]我是郯城县纳税人,我接受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时间是2020年,但证书上的发证时间是2019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哪个年份?  [2019-01-23 11:50:56]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根据《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2019-01-23 11:51:49]

    [网友 蒙山]住房贷款利息实际支出不足1000元如何扣除?  [2019-01-23 11:53:37]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住房贷款利息不足1000元,也需按照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019-01-23 11:54:35]

    [网友 游客]子女高中毕业后又复读,复读期限间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能否扣除?  [2019-01-23 11:55:54]

    [临沂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科长 黄跃伟]可以享受。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019-01-23 11:56:21]

    [ 主持人]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本期的访谈活动马上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和李局长及各位嘉宾耐心细致地介绍和解答。谢谢大家!  [2019-01-23 11:57:55]

    [临沂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李学博]感谢各位纳税人和网友的积极参与,我们将继续畅通征纳沟通交流渠道,广泛倾听大家的意见建议,也真诚欢迎大家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临沂税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再次感谢大家的参与!谢谢大家!也感谢主持人的辛勤付出!  [2019-01-23 11:58:50]

    [ 主持人]再次感谢大家的参与,今天的活动到此结束,再见!  [2019-01-23 11:59:05]

    [临沂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李学博]再见!  [2019-01-23 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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