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聚焦个税新政 兑现惠民红包”在线访谈

发布日期:2019-01-25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访谈主题:“聚焦个税新政 兑现惠民红包”在线访谈

访谈时间:2019年1月21日10:30-12:00

访谈嘉宾: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  总会计师 武甲贞


    [ 主持人]各位网友,访谈即将于2019年1月21日10:30正式开始!如果您有个人所得税缴纳方面的问题,现在就可以在本页面下方的“提问区”开始提问了!  [2019-01-18 16:30:13]

    [ 主持人]访谈答疑,诚心沟通!各位网友及纳税人,大家好!欢迎参与今天的“聚焦个税新政 兑现惠民红包”在线访谈活动。  [2019-01-21 10:31:16]

    [ 主持人]今天来到现场的是泰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武甲贞,他将向大家介绍全市个人所得税改革新政策落实情况,并带领业务骨干现场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首先,欢迎武甲贞总会计师的到来!  [2019-01-21 10:32:52]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各位网友和纳税人,上午好!感谢大家来参加这次访谈活动。为集中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参加本次活动的还有我们泰安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和法伟科长、纳税服务科刘昌会副科长,个人所得税科的范华、张珣,信息中心的徐俊嵘等三位业务骨干。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2019-01-21 10:34:53]

    [ 主持人]武总,我们的访谈预告一经发布,就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他们提出了不少问题。在访谈开始前,我们先来解答一下他们的问题,好吗?  [2019-01-21 10:35:41]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好的。  [2019-01-21 10:36:09]

    [网友 小蜜蜂]你好。我上了在职研究生,后年毕业,能按月扣除费用吗?能扣的话扣多少?  [2019-01-18 16:42:55]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您好,您这种情况可以按月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019-01-21 10:40:05]

    [网友 游客]再婚之后对方带来的小孩儿可以让我们享受子女上学教育附加扣除吗?  [2019-01-19 19:21:07]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2019-01-21 10:42:37]

    [网友 游客]请问,大病医疗扣除能否由夫妻中的一方扣除?  [2019-01-20 17:15:58]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2019-01-21 10:43:59]

    [网友 11]请问呢商业保险支出能扣除吗?  [2019-01-18 17:23:59]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可以在标准内税前扣除。  [2019-01-21 10:46:41]

    [ 主持人]武总,刚才我们解答了一部分网友的问题,现在开始访谈。个税改革的新政策2019年1月1日已正式实施,请您介绍一下此次改革有哪些变化,好吗?  [2019-01-21 10:49:49]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好。此次个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便民、惠民、利民,主要内容有:一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  [2019-01-21 10:50:27]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2019-01-21 10:51:34]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三是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挡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挡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  [2019-01-21 10:52:16]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四是推进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  [2019-01-21 10:52:42]

    [ 主持人]武总,从您刚才的介绍看出,个税新政策和每位市民息息相关,想必前期工作开展十分紧张。接下来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好吗?  [2019-01-21 10:55:32]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好的。此次个税新政策的实施,我们泰安市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郝玲局长为组长的个税改革领导小组。全市根据省局安排统筹调度,积极与财政统扣统发单位、市政府党政机关还有大专院校等单位积极对接协调,充分做好了个税新政正式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2019-01-21 10:56:13]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在1月1日新政正式实施前,我市对于纳税人的培训已基本全部完成,保证了全市所有纳税人都能在1月份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2019-01-21 10:58:09]

    [ 主持人]好的,武总,通过您的介绍,我们对这项工作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现在已经有不少网友提出了问题,下面我们来解答一下。  [2019-01-21 10:59:48]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好的。  [2019-01-21 11:01:00]

    [网友 游客]请问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2019-01-21 09:23:22]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019-01-21 11:04:28]

    [网友 游客]请问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2019-01-21 09:26:18]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2019-01-21 11:06:58]

    [网友 游客]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2019-01-21 09:56:57]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019-01-21 11:07:38]

    [网友 游客]请问,我是外国人,一年在中国待两个月,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2019-01-21 10:03:52]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2019-01-21 11:08:51]

    [网友 游客]我家儿子今年6月份大学毕业将参加工作,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到什么时候?女儿于今年10月份年满3周岁,何时开始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019-01-21 10:31:05]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你好,你家儿子的子女教育扣除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份,你家女儿子女教育扣除从今年10月份开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2019-01-21 11:10:38]

    [网友 游客]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2019-01-21 10:31:26]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019-01-21 11:11:36]

    [网友 游客]请问在扣缴客户端使用模板导入子女教育信息,导入后重新修改子女信息,进行再次导入,系统会自动新增一条子女教育信息而不是修改更新,该如何操作?  [2019-01-21 10:31:30]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修改子女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当前受教育阶段等,系统会新增一条数据;而修改其他的数据,如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当前就读国家等,再次导入系统会更新原有数据。  [2019-01-21 11:16:24]

    [网友 游客]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2019-01-21 10:31:55]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2019-01-21 11:17:42]

    [网友 游客]请问,我2019年将取得两个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那么,到时可以享受多少钱的继续教育扣除?  [2019-01-21 10:32:36]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你好,根据您的情况,2019年该项继续教育可以享受3600元的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因此,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取得多个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也按照3600元的定额扣除。  [2019-01-21 11:18:35]

    [网友 游客]请问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2019-01-21 10:32:47]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019-01-21 11:19:29]

    [ 主持人]各位网友,您现在看到的是泰安市税务局“聚焦个税新政 兑现惠民红包”在线访谈,来自泰安市税务局的武甲贞总会计师和业务骨干们正在耐心解答网友已经提出的问题,请耐心等待。  [2019-01-21 11:25:48]

    [ 主持人]武总,接下来我们继续开展访谈。这次个税新政策实施既细致又繁重,全市税务系统在确保工作开展上都做了那些努力呢?  [2019-01-21 11:26:08]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为了确保政策落地,我们全系统面向纳税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包括分级集中培训和点对点上门辅导。市局首先开展各县市区局税务人员的师资力量的培训,然后各局各自组建讲课小组开展对纳税人的集中培训。  [2019-01-21 11:26:47]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针对收入高、人员集中的单位我们采取点对点的上门辅导,真正做到点对点、线连线、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把个税新政策宣传到每个纳税人。  [2019-01-21 11:27:09]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另外,我们除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外,还面向社会公布了各级税务机关个税办公咨询电话,积极接受有关政策咨询。  [2019-01-21 11:27:19]

    [ 主持人]武总,这些培训都收费吗?  [2019-01-21 11:27:36]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这些培训辅导都是免费的。截至目前,全市开展的培训已近240场,其中上门辅导170余场次。  [2019-01-21 11:28:03]

    [ 主持人]好的,武总,现在有不少网友提出了问题,我们集中解答一下吧?  [2019-01-21 11:28:39]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好的。  [2019-01-21 11:28:49]

    [网友 游客]目前在扣缴客户端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支持哪些版本的EXCEL表?  [2019-01-21 10:33:07]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目前专项附加扣除电子采集模板不支持Excel2003及以下版本填写,使用Excel2007版时也会存在个别兼容问题(打印显示不全),建议使用Excel2010及以上版本或高版本的WPS表格填写。已提优化建议。  [2019-01-21 11:33:16]

    [网友 游客]请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指什么?  [2019-01-21 10:33:45]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01-21 11:34:00]

    [网友 游客]赡养老人只能扣除一个老人的吗?  [2019-01-20 18:50:36]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2019-01-21 11:35:29]

    [网友 游客]请问,我们夫妻都是中国国籍的居民个人,但孩子是外国国籍,孩子在中国境内接受全日制的学历教育,可以扣除子女教育支出吗?  [2019-01-21 10:34:10]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为居民个人,其子女在境内接受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019-01-21 11:37:44]

    [网友 大师兄]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重新报送扣除信息吗?  [2019-01-21 10:34:57]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019-01-21 11:38:33]

    [网友 游客]我家是肥城市的,家住农村,现在在泰安市泰山区上班,租房,能享受租房专项附加扣除吗?  [2019-01-21 10:36:16]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不能。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2019-01-21 11:39:04]

    [网友 游客]请问,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2019-01-21 10:36:18]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2019-01-21 11:39:38]

    [网友 游客]请问,我父母已年满60岁,符合赡养老人支出专项扣除得条件,该项扣除的享受时间截止到什么时候?  [2019-01-21 10:36:33]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2019-01-21 11:40:23]

    [网友 游客]请问,有一邻居从小被过继收养,养父再婚,现在养父去世,纳税人照顾养父再婚妻子发生的赡养支出,可否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2019-01-21 10:38:48]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如果养母符合条件即可扣除。  [2019-01-21 11:42:22]

    [网友 游客]请问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都有哪些?  [2019-01-21 10:42:54]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019-01-21 11:43:17]

    [网友 游客]子女教育扣除中的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2019-01-21 10:43:57]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2019-01-21 11:44:09]

    [网友 游客]请问,我的孩子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谢谢  [2019-01-21 10:47:12]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2019-01-21 11:45:25]

    [网友 腊月]前年我家买了套房子,合同上写的是孩子的名字,但是还款是我们两口子还的。现在房产证还没办下来!那这个住房贷款利息可以让我和老公来扣除吗  [2019-01-19 17:51:47]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您好,这种情况夫妻双方都不可以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该情况不属于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2019-01-21 11:46:27]

    [网友 游客]请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2019-01-21 09:11:14]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您好。这个问题刚才也有网友咨询过,再次答复一下: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019-01-21 11:47:36]

    [网友 游客]请问,我岳母74岁,常年与我及妻子同住,我负责老人的衣食住行,我能扣缴赡养老人费用吗?还有,我第一套房贷已还清,并且房子也卖了。现又买一套贷的款,能扣除吗?谢谢,免贵张。  [2019-01-21 11:28:41]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岳父母不在扣除范围内。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扣除,若不符合首套贷款利息的条件则不能扣除。  [2019-01-21 11:50:41]

    [网友 游客]您好,请问一下,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2019-01-21 10:56:45]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纳税人可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2019-01-21 11:55:15]

    [网友 游客]年度中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办化,应怎么办?  [2019-01-21 10:52:18]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八条 ……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2019-01-21 12:00:12]

    [ 主持人]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本期的访谈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武总的介绍和解答,也感谢各位嘉宾。  [2019-01-21 12:00:40]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武甲贞]谢谢各位纳税人和网友的积极参与,请继续理解、关心、支持全市税收工作,多向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谢谢主持人!  [2019-01-21 12:01:10]

    [ 主持人]好的,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  [2019-01-21 1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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