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东平正大混凝土有限公司梁山分公司等108户纳税人未缴纳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国家税务总局梁山县税务局
2024年4月 9日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梁山县税务局2024年第2号欠税公告纳税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