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3月125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任城区税务局
2024年4月8日
济宁市任城区税务局2024年第3号欠税公告纳税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