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4年第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3月底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xlsx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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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3月底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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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