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山东菜送千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济南税稽二告字〔2024〕15号

山东菜送千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4月19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南税稽二限改〔2024〕2号),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南税稽二限改〔2024〕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之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04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济南税稽二限改〔2024〕2号

山东菜送千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105MA7G42626X)

你(单位)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64号)第三十三条,限你(单位)于2024年4月23日前收到该通知5日内依法对应开票收入开具发票。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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