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宁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欠税公告决定书
济经税欠公字〔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截止2024年3月266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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