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单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8 来源:菏泽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单县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全面履行税收职责,持续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现将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集中学、自学等各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理解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税的精神内涵,把党的领导贯穿税收法治工作的全过程。二是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县局党委会、局务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各种会议进行会前学法,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准和要求,持续推进税务人员学法用法,为实现单县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紧盯重点税源,加强源头控管,推动收入规模和质量同步提升,有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精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税收业务分类,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一对一”个性化辅导,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开展减税降费宣传活动,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相继被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山东电视台等媒体报道。三是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助手。把开展税收分析当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充分运用税收数据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和经济税收调研分析,为领导决策建言献策。获得县委县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3次,其中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切实规范文件制定及审查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等工作要求,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严格遵守程序性规定和要求。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总原则,持续对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定期开展日常清理,从源头上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审议制度。明确决策主体、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及法律责任,坚持重大事项由党委会或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的行使,规范做好陈述、申辩笔录,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于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纳税人进行充分沟通。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税收执法程序。严格规范行政处罚事项,贯彻落实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制度。积极探索“说理式”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安排在执法岗位工作。三是稳妥处置涉税争议。联合县法院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探索在法拍资产和破产案件处理等领域的司法配合,加强税法协作联动,切实提升不动产司法拍卖和破产企业的税收征管质效,保障税费征收安全,不动产司法拍卖实现入库税款200余万元,破产企业实现入库税款1000余万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协调应急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监控和预警。建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需应急预警的,运用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显示屏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定期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范围,加强税务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促进各部门协调配合,提升应急队伍实战水平。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完善行政复议及诉讼机制。成立行政复议应诉委员会,专门负责研究重大、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作出决策;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行政应诉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和工作条件,确保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二是积极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与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加强沟通协调,联合下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税费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东城分局探索建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吸纳税收业务骨干、公职律师、社会律师、法律顾问、司法所、社保所、综治办等部门工作人员,组建“跨领域、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健全文书模板和规章制度。2023年解决税费矛盾争议6个,矛盾争议化解率达100%,调解满意度达100%。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全局工作的岗责流程规范、风险点及内控制度办法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二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税务干部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防止问责不力,也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纳税人、缴费人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对重点行业通过案头分析、税务约谈、实地核实等方式开展全税种分析,对风险应对任务认真核查。二是充分发挥“以数治税”作用,对系统购销申报数据比对分析,堵漏增收。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运用“一人式”数据,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以前年度汇算质量进行复核,确保应收尽收。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县局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中心环节,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逐项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职责定位不够准确。如部分单位对法治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正确梳理工作职责,“眉毛胡子一把抓”,缺乏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方法。二是法律人才力量仍待加强。法制岗位人员缺少系统法律业务培训,开展法制相关工作时,专业法律知识欠缺,不能很好适应实际工作需求。

三、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思路

(一)高标准强化法治理念。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确保法治理念真正入心入脑。在强调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同时,更加突出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依法征税的思想,积极引领税务干部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程序办事。

(二)高质量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开展“一对一”上门辅导,依托税收大数据,及时核查疑点数据,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袋,增强政策落实的实效性和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加大分析核算力度,强化日常监控和政策效应分析,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做好效果监测和研判,确保减税降费效应得到完整反映。

(三)高要求做好服务提升。利用“枫桥式”工作经验,把工作抓在一线,把问题解决在一线。全面推行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第三方办税“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加快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拓展电子税务局应用,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充分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开展“问计问需”服务活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问题,提高服务精准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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