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将法治作为税收治理的基本方式,县局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依法治税水平不断提升,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利津县税务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加强党委法治学习。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营市税务系统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局务会切实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讨。特别是用好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2023年度主要学习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等内容,切实提升了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二是管好绝大多数,广泛开展日常学法用法。利用春训活动,组织全县税务干部开展法治辅导讲座。基层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开展支部学法活动。此外,广泛动员税务干部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学习平台,开展线上法治学习,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

(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利津县税务局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税务建设各方面。一是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我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2023年,按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安排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税收执法督察、内控机制建设、三项制度落实、普法宣传等重点法制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县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落实依法行政方面做表率,严格督促责任落实。将“一把手”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定期研究分析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了条块结合、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规定动作,培养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聚焦中心任务,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利津县税务局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职责使命。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2023年利津县税务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严守依法征税底线,紧盯目标总量,严格督导考核,科学做好税源分析预测,加强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定期召开收入调度例会,将税收任务层层分解压实,充分落实好组织收入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今年以来,中央出台了多项减税降费政策,为确保政策红利落实落细,我局成立退税减税政策工作办公室,一把手为主要负责人,从各业务股室抽调精兵强将,设立综合协调等工作组进行实体运作。强化政策宣传,一方面通过线上线下、点面结合等形式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另一方面,依托税收大数据为企业“精准画像”,对准企业需求“靶心”,实现“政策找人”。积极落实“四个共享”工作理念,做好留抵退税工作,通过“抓前端,治未病”的方式有效防范化解留抵退税风险,切实提升留抵退税审核质效,持续释放税收红利,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四)坚持严防并举,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一是做好内控平台疑点核查工作,用内控监督平台风险指标和过错查询功能,梳理日常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风险点,2023年筛查疑点共计2条,查询核实后进行了整改和申辩,使内控监督平台真正成为风险防范的有力抓手。二是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督察工作。扎实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精准宣传、监督提醒、督促落实和实施情况分析,切实提高了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开展督察工作,大大减少了税收管理过错发生,有效提高了全局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落实“三项制度”。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以及执法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通过全过程记录税务执法事项,及时公示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使税务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通过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证了执法权威性及公信力;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税收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局严格遵循“未取得执法资格的税务人员,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原则,推动税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三是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切实提高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

(六)完善决策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探索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规定重大事项决策方案须通过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通过审查不得提交决策。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聘任政府法律顾问,与山东津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定期开展“依法行政”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活动,开展涉税法律问题研讨会,为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把关服务,在重大税务事项决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按照省、市局统一工作安排,大力培养法律人才,积极配合市局公职律师团队建设,建立完善公职律师办理事项台账,对公职律师办理业务实行痕迹化管理,目前2名公职律师已完成律师执业申请并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参与法律咨询服务、信访案件办理、参与合同审查等各类税收法制工作20余件次。此外,还有5名同志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正在申请公职律师,法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四是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我局按照规定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严格落实市局重案审理办法及审理标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的作用。按照市局规定的税务行政处罚类案件审理标准,今年我局没有达到重大案件审理标准的案件。

(七)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利津县税务局依法妥善处理税费争议,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纳税人举报投诉、涉税争议等事项提前介入,及时发现和处理执法隐患,强化执法内部监督,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妥善化解征纳矛盾。二是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以“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为目标,把“枫桥经验”贯彻到纳税人、缴费人调解工作的全过程中去。三是构建“1+6+N”多维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通过律所与税务局密切配合,架起征纳互动“连心桥”进而搭建起征纳双方互信机制,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2023年提供权利救济和涉税争议解决 30 余次,获得了纳税人一致好评。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全县的税收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法治税务建设的总体任务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法治社会的快速发展,受限于干部队伍结构比例,受教育程度不同等因素,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谋划、推进税收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对薄弱

 受限于法治教育培训不到位、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等因素,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 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利津县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省、市局党委、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决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切实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从法治税务的角度理解和服务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明确工作目标导向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按照依法治国的理念以及“法治、规范、服务、创新”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在依法行政和综合税政管理中的牵头、服务、协调作用。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推进法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

(二)有效落实“三项制度”,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按照省、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原则,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制度,促进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建设法治税务,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加快税收现代化步伐。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做到学法、用法、守法。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加强税务干部法治培训,引导税务干部规范执法、精准执法,提高税务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治税能力。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吸收法律人才参加公职律师队伍。全面推行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协作,充分发挥其在重大税务决策和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